千雙皮鞋沒法賣,該如何索賠?
家住沈陽市于洪區光輝鄉的老孫,第一次做買賣,他選擇了制鞋。進料做鞋,老孫第一批做了1000雙鞋,興高采烈地把鞋拿給批發商往外賣。可沒過多久,這老孫就有點高興不起來了。為啥?有人退貨了……1月17日,記者采訪到一件令人糾結的事。
為誠信制鞋作坊停產了
老孫的制鞋作坊位于沈陽市區三十公里外的光輝鄉,作坊正是老孫一家三口聊以糊口的根據地——全家從北票遷徙到這兒,憑著老孫和媳婦做鞋的好手藝,半年過去,兩口子已經在沈陽扎下根。可是,眼看到了年根底下,作坊里卻堆積了滿地的碎皮料,生意一片蕭條景象。
“沒招啦,只能停產。鞋出毛病了,如果繼續做鞋,那就是把自己坑了,把客戶坑了,把買鞋的也坑了……”老孫說。
“坑自己”?“坑客戶”?老孫的話有點兒讓人摸不著頭腦。頭一回做買賣的老孫,年前一共做了1000雙鞋,然而,當發現其中的兩雙鞋出現質量問題后,他堅決寧可停工不掙錢,也不肯把有毛病的鞋子賣給客戶。老孫這股老實厚道的倔勁兒還真是令人佩服。可這鞋,到底有啥毛病呢?
太糾結證據不足退不了
“這鞋不穿不知道,一穿就起泡!”老孫說得像繞口令,這新鞋擺在那里啥也瞅不出來,可是穿在腳上后就出現褶子,然后這部位就起泡。“這不是我工藝上的毛病。我拿鞋去找人家賣料的,賣料的也說是料的毛病。他當時賣料時曾向我承諾:料出毛病保退換!”
老孫告訴記者,他用這批料一共做了1000雙鞋,每雙鞋成本約60元,總計合6萬元左右。鞋做完后,陸續有批發商來進貨。由于款式新潮好看,1000雙鞋銷出一半左右。可是,還沒等老孫樂呵起來,就有批發商拎著兩雙鞋來“算賬”:零售商把鞋賣給消費者,人家消費者買回去一穿就發現了問題,要求退貨。
此后,陸續有批發商找到老孫要求退貨。老孫二話沒說,滿口答應必須退。然而,他去找售料的商戶時,人家明確告知:這兩雙問題鞋肯定給賠償。但剩余的998雙,因證據不足無法退。
指迷津法院起訴先鑒定
尷尬出現了:2雙與998雙的較量——一邊是批發商找老孫要退鞋,另一邊是鞋料商說你只發現有2雙鞋是壞的,要賠償只能都賣完再賠,具體咋賠又不明說。夾在中間的老孫有點犯暈了:“難道這998雙都要賣給消費者,穿出問題來才一一給退嗎?”
遼寧同格律師事務所張寧寧律師指出,這屬于產品質量問題,說到底老孫與進料商之間是買賣合同關系,賣方是有質量保證義務的,對質量的瑕疵應該承擔保證的義務。可是,現在作為買方的老孫主張鞋出現質量問題,就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不僅僅是2雙鞋出了問題,而是這1000雙鞋都出現了問題。
“賣不出去怎么舉證啊?”老孫問。張律師答,其實并不難。只要老孫依法向法院予以起訴,申請鑒定即可。老孫可以先墊付這筆鑒定費,等到法院判決后,這部分錢是由敗訴方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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