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工商局:6批次鞋類產品抽查不合格
本次鞋類商品的抽檢依據是QB/T1002-2005 《皮鞋》、GB/T15107-2005《旅游鞋》、GB 20400-2006《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質限量》。檢測項目為:一般要求(鞋號)、感官質量、幫底剝離強度、鞋幫拉出強度、耐折性能、外底耐磨性能、外底與外中底粘著強度、鞋跟結合力、甲醛含量、偶氮共10個指標。
主要存在的問題有:
(一)甲醛有1個批次不合格
一款皮鞋上與皮膚直接接觸的皮革部件中甲醛含量超過了強制性標準GB 20400-2006標準要求的限量值。甲醛是一種揮發性和有毒的化學物質,具有強烈刺激性,對人的眼睛和呼吸系統有刺激作用,同時也會導致誘變致癌,所以該物質的含量是產品的一項重要的安全技術指標。
(二)耐折性能共有2批次不合格
1.問題主要表現在部分皮鞋耐折測試后鞋底割口長度超過標準要求。
2.部分皮鞋在耐折測試后出現幫面或幫底開膠。
耐折性能是鞋類產品內在品質的主要指標之一,反應鞋類產品的使用壽命。通過模擬人腳連續行走狀態而進行的耐折性能測試,從鞋面是否產生新裂紋、鞋底預割口是否擴大、是否有開膠現象等方面,可以直觀反映鞋子的幫面、底材的強度、韌性以及幫底、圍條的結合牢度等整體質量和穿著耐久性等重要性能。耐折試驗的結果直接影響成鞋質量合格與否的判定。
(三)外底耐磨性能共有1批次不合格
1個批次的旅游鞋外底磨痕長度超過標準要求長度。鞋底耐磨性能是鞋類產品重要的質量指標之一,反應鞋類產品的使用壽命。成品鞋在穿用過程中,鞋底會受到反復的摩擦作用力,因此鞋底的耐磨性能是衡量成鞋質量好壞和耐用性能的重要指標。
(四)鞋號有2批次不合格
本次質量抽查檢驗共發現2個批次的旅游鞋鞋號不合格,主要表現為未標注中國鞋號、標注不完整(未標注鞋型)或標注錯誤。根據國家鞋號標準GB/T3293.1規定,鞋和內包裝(如鞋盒上)必須標注現行中國鞋號。鞋號包括腳長示值,如需要還需標注腳寬示值,兩值用毫米整數表示(不注明單位)。鞋號標注不合格會影響消費者鞋類產品的正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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