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鏗皮草走私案件”進展通報
2013年7月28日,汕頭海關緝私局查獲廣東省惠來縣葵鏗公司涉嫌大規模走私案,至今一年有余。該案貨值超過80億元,被汕頭海關定為2013年的頭號大案即1301案件。該案涉及200多家皮草行業企業,引起各界的廣泛關注。
中國皮革協會自案發之后即與海關總署緝私局、汕頭海關緝私局進行了溝通和協商,并多次匯報行業的情況和訴求,得到了海關總署和汕頭海關有關領導的理解和大力支持。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同時維護行業可持續發展,把該案件造成的行業影響和社會影響降到最低,本著“寬嚴相濟”的原則,海關總署緝私局、汕頭海關緝私局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該案進行了研討并在法律框架下制定了從寬處理涉案貨主的辦法,并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汕頭海關緝私局關于敦促涉案企業、貨主主動投案接受調查的通告》,規定在10月30日之前投案之首的涉案貨主可享受從寬處理。之后中國皮革協會陪同海關總署緝私局、汕頭海關緝私局的有關負責同志走訪了涉案貨主較為集中的地區,包括海寧、桐鄉、佟二堡、北京等地宣貫該通告,當場即有眾多涉案貨主投案并得到妥善處理,沒有一個受到羈押,全數辦理投案自首的手續離開。
現距離投案自首的最后期限10月30日越來越近,望涉案貨主抓緊時間,爭取從寬處理的機會,有存在疑慮或不明白的問題,可與我會或汕頭海關緝私局積極聯系,我會將積極解答并幫助協調。
聯系人:
中國皮革協會毛皮專業委員會主任黃彥杰15810405800
汕頭海關緝私局陳警官18023258075
關警官18023258074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汕頭海關緝私局關于敦促涉案企業、貨主主動投案接受調查的通告》
2014年10月14日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汕頭海關緝私局關于敦促
涉案企業、貨主主動投案接受調查的通告
汕頭海關緝私局正在偵辦的“惠來縣葵鏗皮草二廠及林金招等人涉嫌走私皮草案”(簡稱“1301”專案),有大量企業、貨主通過各種渠道在境外購買水貂、狐貍等生皮皮草后,以明顯低于應繳進口稅額的價格委托林金招及其所有的惠來縣葵鏗皮草二廠通關進口,涉嫌進口走私。鑒于該案涉案企業、貨主人員眾多,行業性問題比較突出,對國內皮草行業發展影響大,為縮小打擊面,給予廣大企業、貨主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和“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凡涉及“1301專案”的企業、貨主,必須立即停止違法犯罪活動,并在2014年10月30日之前到汕頭海關緝私局、當地海關緝私(分)局或公安機關主動投案,向偵查機關如實交代違法犯罪事實。
二、在本通告規定的期限內主動投案的涉案企業、貨主,積極配合偵查機關查證案件、彌補國家稅收損失的,偵查機關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審等非羈押性強制措施。在偵查終結后,偵查機關將建議檢察機關、人民法院依法給予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
三、凡在規定期限內拒不主動投案的,偵查機關將采取各種追逃措施予以抓捕。涉案人員或其他人員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一)有銷毀、隱匿、轉移證據或贓款贓物及其他涉案物品的;
(二)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或繼續作案的;
(三)為在逃人員通風報信,訂立攻守同盟,抗拒案件查辦的;
(四)有依法從嚴懲處的其他情況的。
請各皮革行業協會、各皮革市場管理部門、各涉案貨主家屬及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動員、規勸涉案企業、貨主按照本通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主動接受調查。同時,嚴正警告各涉案企業、貨主,不要抱有僥幸心理,要珍惜此次機會,盡快主動投案,積極配合偵查,爭取寬大處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汕頭海關緝私局地址: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北路2號
汕頭海關緝私局指揮中心聯系電話:0754-88193000
聯系人:陳警官聯系電話:18023258075
聯系人:關警官聯系電話:18023258074
汕頭海關緝私局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