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品證明”如何成了不能說的秘密?
即使排除消費者去送檢的難度問題,當消費者提出質疑后,作為電商也應該首先對此自證清白,只要電商能夠拿出相關正品證明展示給消費者,這一問題其實很容易就能得到解決。
中國律師協會消費者專業委員會主任、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葛友山對記者表示,新消法第8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知情權是消費者所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唯品會的說法是不合理的。”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朱傳爐律師告訴記者,“唯品會出示正品證明是其應該履行的義務,正品證明是消費者所購商品應該具有質量憑證,不是所謂的商業機密,唯品會不能以此為借口拒絕出示正品證明。”
電子商務專業律師馬紅民也指出,根據新消法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完善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見》相關規定,唯品會也有義務證明所售商品為正品。
朱傳爐進一步表示,商家與消費者訂立的是買賣合同,商家對所賣的商品質量瑕疵負有擔保責任,一旦出現商品質量問題,產品質量的舉證責任應該是商家而不是消費者,唯品會有義務證明自己所售的商品為正品。商家借口暴露商業機密不提供正品證明,是不履行其質量瑕疵擔保責任的行為。
“如果擔心所謂的商業機密泄露,商家其實可以委托具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鑒定報告來證明商品的質量,第三方出具的報告更客觀,結果也更能令消費者信服。”朱傳爐告訴記者。
馬紅民還指出,唯品會也可以與消費者定立保密協議后,再向消費者出示證明文件。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向海龍表示,消費者對唯品會所銷售的產品質量存在疑義,在有相應證據反應其為非正品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向賣方所在地的工商和質監部門投訴,要求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監督職能,并依據行政監管機構執法文書作為證實其所銷售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證據。
“或者通過消費者或銷售者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申請要求消協依法履行職能,協助消費者委托具備鑒定資質的機構對產品質量進行鑒定。”向海龍進一步解釋稱。
此外,向海龍還表示,消費者就賣方違約、自身權益受損的糾紛訴訟至法院的,還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委托鑒定的方式,由專業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由法院通過案件審理明確產品質量問題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據向海龍介紹,在消費者依法向行政管理機構或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后,唯品會作為被告依法承擔舉證義務以證明其所銷售的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針對唯品會以涉及商業秘密為由拒不提供相關證明的問題,在行政執法和司法訴訟中,這一抗辯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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