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美四國出臺紡織品標簽新法案
近日,南方共同市場批準并頒布了《紡織品標簽技術法規》MERCOSUR/GMC/RES。第62/18號決議,以確定南方共同市場成員國生產或進口供銷售的紡織品標簽要求。根據該法規,成員國必須在2019年6月15日之前將法規的要求納入國家法律體系。
南方共同市場是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烏拉圭等成員國之間的南美經濟和政治協定。該協定的成員國已針對紡織品標簽要求通過采用MERCOSUR/GMC/RES第62/18號決議執行技術法規,以促進成員國之間的自由貿易,并確保對紡織品的成分進行清晰和正確的識別。本技術法規將廢除GMC第33/07號決議。
根據新的標簽法規,由至少80%重量百分比紡織纖維和/或紡織長絲組成的紡織產品應符合該法規。產品標簽內容要求包括:1.在消費國注冊的名稱、企業名稱或商標,以及國內制造商或進口商的稅務標識號,或任何使用其專有商標或公司名稱的人士,或持有商標使用許可證人士。2.原產國前面冠以“Hechoen(Madein)”或“Fabricadoen(Manufacturedin)”或“Industria(Industry)”字樣,后面標明原產國名稱。不接受以經濟區域名稱或國旗標識標示產地。3.紡織纖維或紡織長絲的名稱及含量,其含量以質量百分比表示。4.護理標簽說明必須符合NMISO3758:2013標準,并可用符號和/或文字表示。護理程序必須按照所述順序予以告知:洗滌、漂白、干燥、熨燙及專業的紡織品護理。5.尺寸或規格。上述所列的強制性信息必須通過永久性、不可擦除、清晰可見的標簽、印章、貼紙或類似方式表明。所列的信息必須以消費國的語言表述,但也可以無偏見地以其他一種或多種語言表述。
中國是世界最大的紡織品生產國和出口國,2018年,我國紡織品出口1191億美元,比上年增長8.1%,而紡織品也是寧波重要出口產業。據寧波海關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寧波出口紡織紗線、織物及制品等365.66億元,較上年增長9.87%。為保證輸往該地區紡織品的正常出口,海關建議相關企業盡早做好準備,及時收集資料進行解讀,深入了解該地區相關產品的標簽法規要求,以避免發生出口受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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