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陽光(600220):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達到1%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達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重要內容提示: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江蘇陽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集團”)于2019年9月20日《收購報告書》中披露,擬在未來12個月繼續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上市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1%且不超過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陽光集團累計增持公司股份17,905,600股,增持比例
達到公司總股本的1%。
公司于今日接到控股股東陽光集團通知,基于對上市公司的內在價值和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陽光集團在2019年9月20日披露的《收購報告書》中承諾:“擬在未來12個月繼續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上市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1%且不超過2%。”(詳見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披露的《收購報告書(修訂)》)截至2020年8月7日,陽光集團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份比例達到1%,現將有關增持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況
1、增持主體:江蘇陽光集團有限公司,為公司控股股東
2、2019年9月19日至2020年8月7日,陽光集團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份17,905,6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
3、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況:
本次增持前,控股股東陽光集團持有本公司股份177,974,23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9.98%;陽光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562,104,23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1.52%。
本次增持后,陽光集團持有本公司股份195,879,83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98%;陽光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580,009,83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2.52%。
二、其他事項說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二)陽光集團在增持實施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為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四)公司將持續關注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5%以上股東持有公司股份變動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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