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兩會.聲音】陸亞萍:紡織行業要不斷創新,奮斗出自己的幸福感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江蘇亞萍集團公司董事長陸亞萍是連任三屆的老代表,她表示,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的“讓民營企業在市場經濟浪潮中盡顯身手”的表述,讓她倍感溫暖。企業也是小家,而自己就是這個家庭的一家之長。國家支持、保護、鼓勵民營企業發展的堅決態度,讓自己這個家長安心、定心,同時也充滿信心。
“總理說的每一句話都心系我們每一個人的幸福生活。在黨中央強有力的領導下,我相信我們的國家會越來越富強,我們的生活也會越來越幸福。”陸亞萍表示,她非常感謝組織與人民對她的信任,會盡責履職,多為人民代言,為地方經濟發展作貢獻。以感恩之心,用實際行動來回報黨和人民的信任。
作為一名紡織行業代表,陸亞萍還特別強調:紡織行業一定要創新。陸亞萍說,身為多年的老紡織人,深深體會到創新對于傳統行業發展的重要性。在新時代的新起點上,紡織企業和紡織人一定要時刻抱有創新意識,跟上轉型升級的步伐,并不斷開拓出傳統行業的新生機。
陸亞萍表示,從企業家到青年工人都應該向著一個理想去努力和奮斗,要克服浮躁,不急功近利,為社會主義強國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這樣也才會擁有屬于自己的幸福感。
關于提升我國產業工人整體素質的建議
2017年2月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實施《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在黨和國家歷史上首次就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專門進行謀劃部署。然而一年多來,各地在實施過程中,力度不夠大,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顯。我們知道,在生產力諸要素中,人力資源始終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振興實體經濟,加快經濟轉型升級,全面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迫切需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產業工人隊伍。目前,我國的情況是,勞動者素質與新興產業、技術性職業的要求差距較大,企業需要的技能人才嚴重不足,勞動者技能與崗位需求不匹配造成的就業結構性矛盾非常突出。
為此,必須著力提升產業工人素質和技能水平,全面推進我國產業工人隊伍建設。
一、把提升產業工人整體素質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各地區各部門應站在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高度,把建設高素質的產業工人隊伍,作為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支撐和基礎保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切實加強領導,推動責任落實,形成在黨委統一領導下,政府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工會、行業協會、企業代表組織充分發揮作用,統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推進機制。
二、構建產業工人職業培訓綜合體系。健全職業教育教學標準,緊扣產業變革和市場需求動態調整專業設置,更新課程內容,讓職業院校真正成為培養高素質產業工人的搖籃。發揮各地工會職工學校的平臺作用,對項目、資金、師資等,進行謀劃整合,建立行業、企業、院校和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職業教育培訓體系。強化和落實企業培養產業工人的主體責任。落實國家關于企業培訓費用稅前扣除的有關規定,鼓勵企業加大職業培訓投入。
三、豐富創新產業工人培養模式。發揮技能競賽的引領作用。把各地區重點產業發展需要作為技能比賽的重點,并組織優秀職工參加全國職業技能競賽,使廣大職工在各類職業技能比賽中不斷成長成才。深化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積極創建勞模創新工作室,通過結對幫扶、名師帶徒等方式,發揮勞動模范的傳、幫、帶作用。叫響做實“工匠精神”,培養更多的工匠人才。整合政府、企業和工會等網絡平臺和信息資源,組織開展網上技術培訓、技能交流、創新成果展示以及網上練兵等活動,拓寬產業工人培養渠道。
四、破解制約提升產業工人隊伍素質的體制機制障礙。健全保證產業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安排。要適當增加產業工人在群團組織代表大會和委員會委員中的比例,積極推薦產業工人作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建立和完善統一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實現職業技能等級與專業技術職務的有效銜接,暢通產業工人向上流動渠道。鼓勵企業建立薪酬水平與技能等級和業績貢獻掛鉤的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向關鍵崗位和技能人才傾斜,提高技術工人的工資待遇。
五、營造“工人偉大、勞動光榮”的良好社會氛圍。要將那些作出突出貢獻的產業工人推薦參加“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的評選。組織主流媒體加大對產業工人的宣傳力度,組織勞模和技術工匠先進事跡報告團進企業、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讓越來越多的優秀產業工人成為家喻戶曉的“能人”“紅人”“名人”。
關于發展地方特色小鎮的建議
以發展特色小鎮促進地方經濟發展,這是新時代社會的期盼。這幾年各地已有這方面成功案例,并已產生示范效應。當地干部群眾對此有積極評價。
可是同時我們需要警惕,有的地方習慣“做過頭”,特色小鎮似在“一窩蜂”發展。其中有三種情況:一是急謀政績,急求虛名。在形式上做文章。特色小鎮的實體不知在哪,在總結里在介紹時在向上報的材料里,已是有鼻子有眼,成果斐然。二是不顧實際,滿天布“鎮”。有的地方各個縣市、甚至一些鄉鎮在短期內都規劃多個特色小鎮,沒有特色硬拉扯個特色。有的還下死命令、立軍令狀。三是作為“標簽”,實為房產。少數地方將實際的房地產開發,借以“小鎮”,貼標“小鎮”,以獲得政策利好和“契機”。在這里房地商與地方政府往往共同謀劃,各得其所。
無論是不好好“念經”或“念經”過頭,還是“念”歪“經”,都是積極健康發展地方特色小鎮的“異音符”、“絆腳石”。現在上述現象或還處在“萌芽狀態”,沒有大面積構成“勞民傷財”,希望各地在規劃審批時提前介入,防患于未然。廣大人民群眾不希望看到“一窩蜂”發展后的特色小鎮即遭棒喝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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