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回應《財經》涉貪報道:一生都不做這些事
“我一生都不會做這些事”,長實主席李嘉誠昨日回應旗下公司及好友周凱旋卷入內地貪污案一事,強調他從來不會做貪污行賄的事情,公司已向作出報道的內地媒體,發出了律師信。
李嘉誠:我一生人都不會做這些事
據香港媒體報道,《財經》雜志日前引述內地法院多份判決書報道,長實、和黃及周凱旋涉及中國商務部高官郭京毅、鄧湛貪腐受賄的系列大案,周凱旋曾答應北京律師張玉棟提供50萬美元律師費,張玉棟再向鄧湛等人行賄,換取商務部審批長實及和黃在內地開設投資公司。據判決書顯示,周凱旋曾作為證人就張玉棟案作證,聲稱在張玉棟一再索要下,其公司又再付了50萬美元律師費。
李嘉誠昨天中午出席一公開場合后,回應傳媒追訪時指已發出律師信,相信不會影響聲譽,又強調:“一生人都不會做這些事(貪污行賄),其他機構我不知道,我不會這樣做。”
《財經》曝稱長和周凱旋行賄
據《財經》稱,周凱旋接受警方調查時表示,與張玉棟商定以項目為結算單位,每個項目的律師費以50萬美元為上限。2003年,律所給公司發來賬單,周凱旋讓公司把律師費付給了張;2004年或2005年,張玉棟多次來電,稱其工作時間長、工作量大,周又支付了上述這筆50萬美元“咨詢費”。
王秀玲證實,其效職香港維港公司后開始運作東方廣場項目,起草法律文件需要中方律師,鄧湛推薦了張玉棟。在王秀玲的幫助下,張玉棟順利拿到了東方廣場、長江實業、和記黃埔等項目的法律服務,獲利頗豐。而張玉棟的思峰律所,正是設址在李嘉誠投資建成的東方廣場。
長和向《財經》發律師信
據港媒報道,長實聯同和黃昨再發表聲明稱已就《財經》一篇報道,向該雜志發出律師信,將會按照法律程序處理。周凱旋及其維港公司,也向《財經》發出律師信,指報道有失實,重申沒有向張玉棟支付任何諮詢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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