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童裝再遭歐盟RAPEX召回
近年來,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不斷遭到不同國家和經濟體的政策性或技術貿易壁壘,不但對我紡服類產品的出口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也直接影響了我國紡服類產品的國際形象。
據歐盟委員會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RAPEX)最新公布數字,今年以來,對華紡織品服裝類產品通報230項,同比增長45.56%,比2008年更是增長近10倍。
歐盟委員會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RAPEX)共公布嚴重危險消費品召回通報1457項,同比增長14.27%。對華輸歐產品通報共743項(不包括臺灣和香港地區),比去年同期增長11.51%。其中,對華紡織品服裝類產品通報230項,同比增長45.56%,比2008年更是增長近10倍,激增現象十分明顯。紡織品服裝類產品占對華輸歐產品總數的30.96%,比去年同期增長10個百分點。今年以來歐盟RAPEX通報的另一個特點,就是我們的主要競爭對手在搶奪歐盟主要市場的同時,也同樣面臨通報上升的情況。
2010年前3季度我國紡服類產品遭RAPEX召回通報情況
數據來源:RAPEX
童裝成為重災區
歐盟對兒童安全的保護要求較高,特別是兒童服裝和玩具。一直以來,童裝包括一些運動服裝和服飾都是我國遭歐盟RAPEX召回的主要產品。截至目前,我國童裝產品遭RAPEX召回通報共180起,占我紡服類產品通報總數的78.26%,比去年同期增長30個百分點,增長趨勢十分明顯,廣大童裝生產出口企業應引起足夠重視。{page_break}
2010年1~9月我國童裝遭RAPEX召回通報情況
數據來源:RAPEX
遭通報的主要原因與往年類似,依然是不符合歐洲標準EN 14682,比如存在窒息和致傷危險,兒童上衣、帽子以及服裝的抽繩長度超標等。今年以來,因為不符合EN14682標準遭召回的達168件,占童裝總召回數的93.33%。(歐盟制定標準EN 14682-2007,標準規定了14歲以下兒童服裝上的束帶或繩索,包括紡織或非紡織材料的繩索、鏈帶、條帶、細繩和塑料繩索的安全要求。)
因服裝配飾件易分離或不安全容易產生吞咽窒息或傷害而被召回的共6起,原因是違反了歐洲標準EN71,占總數的3.33%。
與機械安全性一樣,在化學安全性方面,歐洲也有著相對完善的標準和規定。因化學品超標(涉及偶氮染料、鄰苯二甲酸鹽DEHP、有毒芳香胺),而違反了REACH法規被召回的有6起,占總數的3.33%。
這些被通報的產品,除部分涉及抽繩長度超標的兒童服裝被責令采取改正措施外,其他各類產品都主動或被動地撤出了市場、召回已售出產品,尚未進入歐盟市場的產品則直接被海關拒絕進口。
從童裝召回通報的發出成員國來看,塞浦路斯、保加利亞、匈牙利、希臘為主要的發起國,這四國共發起153件,占童裝總發起數的85%。與其他歐盟成員國相比,今年以來,塞浦路斯和匈牙利的增長態勢十分兇猛。
2010年前三季度我國童裝遭RAPEX召回通報情況
企業應對要點
●詳細了解歐美關于兒童服裝上繩帶、小部件的安全項目的要求,嚴格按照歐洲標準要求組織生產,或提供相關證明,切實提高出口兒童服裝生產管理水平;
●在與客戶簽訂外貿合同時注意規避風險,在生產過程中,不能一味地按客戶要求生產,對國外客戶提出的設計方案是否符合輸入國技術法規要有足夠的辨識能力,應盡可能地采用國際標準或歐盟標準,不應以僥幸心理對待,避免退運索賠等;{page_break}
●企業應強化產品設計開發的安全項目審查,有條件的企業還應根據自身的產品特點和出口要求,對服裝進行相關安全項目的檢測,增強企業的自檢自控能力,有效規避風險。
●同時,對政府機構和相關協會而言,則應建立和完善產品標準體系建設,及時跟蹤國外先進標準的動態,加快我國標準與國際接軌的步伐;強化質量體系和產品檢測、認證手段。避免由于兒童服裝被召回或通報造成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維護我國兒童服裝在國際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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