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服揭秘:概述漢服(2)
漢服的風格與特色
漢族服飾的風格是怎樣的呢?如果我們把漢族同歐洲民族相比的話,我們會發(fā)覺二者在許多方面都呈現明顯的不同。漢族服飾幾千年來的總體風格是以清淡平易為主。漢族古代的袍服最能體現這一風格,這種袍服的主要特點是寬袍大袖,褒衣博帶,形制雖然簡單,但一穿到人身上便各人各一樣,神采殊異,可塑性很強。我們現在雖然不能見到這種服裝的千姿百態(tài)的原型,但我們還是可以從漢代的帛畫和魏晉隋唐遺留下的一些人物畫中窺其神貌之一二——形制簡單的漢裝大衣附著在不同體態(tài)的人物身上頓時具有了一種鮮活的生命力,線條柔美流暢,令人浮想聯(lián)翩。樸素平易的裝束反而給他們增添了一種天然的風韻。袍服充分體現了漢民族柔靜安逸和嫻雅超脫、泰然自若的民族性格,以及平淡自然、含蓄委婉、典雅清新的審美情趣。
(1)歷史性
剃發(fā)易服的暴力強制已經消失,漢服趨向于復興。
(2)傳承性
傳承性即漢服歷史具有傳承性。在這漫長的時間中,漢服歷史的發(fā)展一直遵循著代代相傳,世世相襲的特點,這體現了漢服歷史發(fā)展的傳承性。
(3)多樣性與同一性
多樣性與同一性是指漢服款式的多樣性與漢服型制(或樣式)的同一性。作為一個擁有千年歷史的事物,漢服從來就不是一種款式,“上衣下裳”,“深衣”,“襦裙”等豐富多彩的款式體現了作為一種悠久的民族服飾應有的多樣性。雖然漢服歷來款式豐富,但漢服的基本形制(或樣式)“交領右衽,不用扣子,而用繩帶系結”的特點卻是千古未便的,這就是漢服的同一性。同一性與多樣性的統(tǒng)一是漢服的一大特色。
(4)完備性
完備性是指漢服自身內部體系的完備性。經過千年的發(fā)展,漢服已經是一種成熟的服飾了,它不但內部種類豐富,工藝考究,而且漢服的配飾也非常繁多而豐富。
(5)相融性
相融性是指漢服與傳統(tǒng)文化的相融性,漢服在很大程度上就已經被視為正宗傳統(tǒng)文化的象征了,而且漢服本身就處處體現著傳統(tǒng)文化,漢服與傳統(tǒng)文化是和諧的一家。
歷史發(fā)展
漢服即漢族服飾的簡稱:主要是指清代以前,在文化發(fā)展和民族交融過程中形成的漢族服飾。
漢服作為一種獨立服飾體系,在歷史的傳承與發(fā)展中,形成了獨特的文化背景和民族風貌,即已形成了鮮明的風格特色,并且明顯區(qū)別于我國其它民族,及世界任何一個民族的傳統(tǒng)服裝,更與現代服飾在制式風格上有著質的不同。
漢族服飾博大精深。因為其歷史悠久,應用地域廣泛,并在不斷的創(chuàng)新與融合中發(fā)展演變,使得對中國服飾研究較少的人難以把握,而作為一個大的服飾體系,不能僅以表象和簡單的制式來界定漢服,而應以其主導風格為界定標準。
所以漢服的界定標準可以用以下文字進行表述:“上溯炎黃,下至宋明,以漢族(先秦時則為華夏族)人民所穿著的服飾為基礎,并在此基礎上發(fā)展演變而成的一種明顯具有獨特風格的一系列服飾的集合。”
{page_break}
如此界定漢服—漢民族的傳統(tǒng)服飾,主要基于以下三點性質的考慮:
第一:漢服的民族性,即漢服是漢民族的服飾。而中國古代胡人所穿的服裝不能稱為漢服。民族是個整體的概念,所以一個漢族人所穿的胡人的服裝,也不能稱其為漢族的傳統(tǒng)服飾。
第二:漢服發(fā)展的傳統(tǒng)性,而傳統(tǒng)又必須分為兩方面,即傳承性與統(tǒng)一性。漢服的傳承性表現在:漢服的源流可以追溯到中國上古黃帝時期,并一直保留風格傳承而不斷的發(fā)展演化。漢服的統(tǒng)一性表現在從黃帝時期到宋明,在中國廣袤的土地上,在歷時近五千年的時間跨度,和數百萬平方公里的空間廣度上,所有漢族人的服飾在其主流中擁有的共同特點。即以右衽、大袖、深衣為典型代表。
第三:漢服發(fā)展的自然性,即非外力強制下,漢人自覺自愿的情況下,通常不易被人們明顯覺察到的自然的發(fā)展,這也是一般事物或文化發(fā)展的常規(guī)規(guī)律。而漢服發(fā)展的自然性,更是一個民族傳統(tǒng)服裝的傳承性的基礎,即某一事物或文化,在其自身正常的發(fā)展軌跡之下的正當發(fā)展演變的方向。其方向,可以通過一般的規(guī)律,向前追溯其源頭,也可以向后預測其發(fā)展方向。
以此界定下,中國古代,除了清裝外,只要是明末以前的漢人所穿的服裝,不論樣式、地域、融合、分化、發(fā)展,都可稱為漢服,而現代古戲裝,除清戲裝以外,雖然與古代有所區(qū)別,但也是依照傳統(tǒng)風格合理改制而來,所以也可以稱為漢服。而漢服,用肉眼是很容易將其與其它民族的傳統(tǒng)服裝(包括滿裝、洋裝、現代裝)區(qū)分開的,現在這種漢服,又多被稱為“古裝(除清裝外)”。
清朝的服飾,向前追溯,來源于滿族的服飾,向后觀察,也非漢服傳統(tǒng)。所以雖然是漢人所穿,但不符合漢族傳統(tǒng)服飾的“傳統(tǒng)性”要素,所以不能劃入漢服范疇;而今天漢人所穿的服裝,其源流主要是來自西方,“唐裝”馬褂、旗袍等主要(要分清主次)源流來自滿族的傳統(tǒng)服裝,所以不能稱為:漢族的“傳統(tǒng)服裝”。即要分清,一個漢族人所穿的服裝和漢民族整體的傳統(tǒng)服裝之間的區(qū)別。
漢服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民族服飾之一。
在未有考古實物支持的年代之前,漢服最早的出現應該是殷商時期。
約五千年前,中國在新石器時代的仰韶文化時期,就產生了原始的農業(yè)和紡織業(yè),開始用織成的麻布來做衣服,后又發(fā)明了飼蠶和絲紡,人們的衣冠服飾日臻完備。殷商以后,冠服制度初步建立,西周時,服飾制度逐漸形成。周代后期,由于政治、經濟、思想文化都發(fā)生了急劇的變化,特別是百家學說對服飾的完善有著一定的影響,諸侯國間的衣冠服飾及風俗習慣上都開始有著明顯的不同。并創(chuàng)造深衣。冠服制被納入了“禮治”的范圍,成了禮儀的表現形式,從此中國的衣冠服制更加詳備。
“古時上下通行之衣為深衣,代表時代特征的服裝亦為深衣,深衣實可為古服之特征。言古服者,應先及之。何謂深衣,《禮記·深衣》孔氏正義曰:“所以稱深衣者,以余服則,上衣下裳不相連,此深衣衣裳相連,被體深邃,故謂之深衣。”其制,詳見《禮記·深衣》。最要者為“續(xù)衽,鉤邊。要縫半下。格之高下,可以運肘。袂之長短,反拙之及肘……袂圓以應規(guī),曲夾如矩以應方,負繩及踝以應直……純袂,緣,純邊,廣各寸半。”......總之,深衣之制,實為古衣之首,深衣之領袖群衣,不獨在其制度形式,且上下通服,在時間上,流行最久。馬端臨《文獻通考·王禮考·君臣冠冕服》云:“按三代時,衣服之制,其可考見者,雖不一,然除冕服之外,唯玄端(端衣)深衣二者,其用最廣。玄端則自天子至士,皆可服之,深衣則自天子至庶人皆可服之……至于深衣,則裁制縫衽,動合禮法,故賤者可服,貴者亦可服,朝廷可服,燕私亦可服,天子服之以養(yǎng)老,諸侯服之以祭膳,卿大夫服之以夕視私,庶人服之以賓祭,蓋亦未嘗有等級也。端衣不削幅,不邪殺,不圓袂,不繼掩,不侈袂。其衡長八尺八寸,每幅長廣皆二尺二寸,四角方正,故謂之端。其裳,前三幅,后四幅,要有辟積無數,謂之唯裳。古人有“朝玄端,夕深衣”。(參考黃現璠著《古書解讀初探》)
1644年清軍入關后,以滿族為核心建立了半殖民,半奴隸制國家。為打擊、奴化廣大漢族人民,尤其是上層人士(士人)的民族精神,以保持滿族的統(tǒng)治地位。滿清統(tǒng)治者下令全國剃發(fā)易服,引起全國性的憤怒、不滿及武裝抵抗,隨后在滿清統(tǒng)治者進行的武力血腥鎮(zhèn)壓與屠殺下,漢服逐漸消亡。
非實物時期
在有現有考古實物支持的年代之前,一些古籍的觀點認為,漢族(及其先民)已有獨特的服裝體系了。
例如,《史記》認為“華夏衣裳為黃帝所制”?!更S帝之前,未有衣裳屋宇。及黃帝造屋宇,制衣服,營殯葬,萬民故免存亡之難?!?《史記》卷一五帝本紀第一)
有人認為(注:無充分的考古資料支援):約五千年前,中國在新石器時代的仰紹文化時期,就產生了原始的農業(yè)和紡織業(yè),開始用織成的麻布來做衣服,后又發(fā)明了飼蠶和絲紡,人們的衣冠服飾日臻完備。黃帝時代冕冠出現,服飾制度逐漸形成。夏商以后,冠服制度初步建立,西周時,逐漸完備。周代后期,由于政治、經濟、思想文化都發(fā)生了急劇的變化,特別是百家學說對服飾的完善有著一定的影響,諸侯國間的衣冠服飾及風俗習慣上都開始有著明顯的不同。并創(chuàng)造深衣。冠服制被納入了“禮治”的范圍,成了禮儀的表現形式,從此中國的衣冠服制更加詳備。
實物時期
漢族的這一服飾制度自周代至明代,三千年來漢人服裝的基本特征是沒有大的該變。一直到三百多年前的清初,這一服飾制度才崩潰。1644年明朝滅亡后,清在與南明的戰(zhàn)爭中,清朝統(tǒng)治者為了達到削弱漢人的民族認同感,以達到統(tǒng)一中國的目的,而大力推行滿族發(fā)型和滿族服裝,禁止人民穿戴漢族服飾,史稱“剃發(fā)易服”(“剃發(fā)”也作“剃發(fā)”)。這使得漢服逐漸消亡。當時孔子的后裔衍圣公孔聞謤上書多爾袞,請求保存孔府家服飾,說:“先圣為典禮之宗……定禮之大要莫于冠服……惟臣家衣冠,三千年來未曾變易……”,遭到多爾袞拒絕。今天的旗袍、長衫、馬褂都是以滿族為主體的民族服飾的改良和發(fā)展而來。
辛亥革命推翻滿洲貴族的統(tǒng)治之后,人們的思想趨于西化,改穿西式服裝,沒有恢復漢服。但在21世紀初,隨著中國國力的發(fā)展,人們開始審視自己傳統(tǒng)文化中的優(yōu)秀部分。一些人又重新宣導恢復傳統(tǒng)漢服并身著漢服進行推廣。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lián)絡,請在30日內聯(lián)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lián)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fā)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fā)言請遵守相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