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法修正案今審議 起征點擬調至3000元
全國人大常委會20日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現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為有效地發揮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擬將現行工資薪金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改為7級。
■ 新聞背景:
歷次個稅起征點調整記錄
1980年9月10日:《個人所得稅法》獲得通過,確定起征點為800元,但當時的納稅對象主要以在華外國人為主;
1986年9月:國務院發布《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對本國公民的個人收入統一征收個人收入調節稅,起征點400元;
1993年10月31日:起征點800元;
1999年:北京地稅局將個稅起征點上調至1000元;
2003年9月1日:北京的個稅起征點上調至1200元;
2005年10月27日:起征點提高到1600元;
2007年12月23日:起征點調整到2000元。
現行九級稅率
目前我國針對工資、薪金所得實行超額9級累進稅率,稅率為5%-45%。第一級是扣除起征點后不超過500元的部分,對應5%的稅率;第二級是扣除起征點后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對應10%的稅率;第三級是扣除起征點后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對應稅率為15%。以此類推,最后一級是扣除起征點2000元后,超過10萬元的部分,其對應稅率達45%。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1 | 不超過500元的 | 5 |
2 | 超過500元-20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過2000元-5000元的部分 | 15 |
4 | 超過5000元-20000元的部分 | 20 |
5 | 超過20000元-40000元的部分 | 25 |
6 | 超過40000元-60000元的部分 | 30 |
7 | 超過60000元-80000元的部分 | 35 |
8 | 超過80000元-100000元的部分 | 40 |
9 |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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