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萬億人民幣套利沖動 跨境回流央行堵疏并舉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出去的人民幣,其中一部分竟然成為套利資金回流,央行日前“窗口指導”了境內企業向境外銀行 借款業務。
不過,另一方面,央行8月1日的會議,明確提出全面放開之前處于試點階段的人民幣FDI(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又擴充了境外人民幣的新投資渠道。
“央行并不是要完全封堵資本項下的境外人民幣回流渠道,反而是在不斷擴充可投資的領域,但是對于套利行為,嚴厲禁止。”中國銀行戰略發展部的博士后李建軍認為。
分類監管
“企業貿易項下的境外人民幣融資目前沒有受影響,境外人民幣代付、內保外貸業務等都正常開展。”上海一家銀行國際業務部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這幾天陸續有一些企業客戶向其咨詢業務是否正常,但這些業務目前并未遭禁。
2009年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開展以來,已有超過1萬億的人民幣通過貿易方式流到了境外,但只有很少比例的資金通過出口收人民幣業務回流,境外人民幣的使用和回流渠道一直備受市場關注。
據了解,除了投資香港的人民幣債券、存款等渠道外,由于境內外利差存在,一部分資金通過借貸方式,間接在被境內企業或境內企業的境外平臺使用。
比如人民幣的境外代付(境內實體借款,境外銀行代付)和內保外貸(境外實體借款,境外銀行放款)等。
“這些借貸方式都是貿易項下的,資金很難進入國內企業的賬戶,進口代付業務是直接付給了境外出口商,內保外貸的資金如果要進入境內母公司,也需要向海關提供關稅單,接受檢查。“該國際業務部人士介紹。
因此,央行對這部分融資行為并未禁止。在7月12日出臺的相關通知中,還將人民幣項下的這些遠期信用證、海外代付、協議付款、預收延付等業務都沒有納入外債額度管理。
但資本項下的一些借款行為,央行的態度則大不相同。
該人士介紹,此前境內企業向境外銀行、境外母公司、無股權關系的企業借款,都納入外債額度管理,外幣的外債需要報外管局審批,目前人民幣的外債則是雙頭管理,需要外管局和人民銀行同時批準。
但人民幣的這類借款業務一直并未明確是否納入外債,因此不少銀行打擦邊球,將向境外銀行借款這一業務視作非外債業務,只向外管局報批,引發央行此次出手。
“向股東和企業借款是受外商投資企業的投注差限制的,而向境外銀行借款這部分,則一般用于流動資金用途,不像貿易項下的業務那樣資金用途受到監管,套利行為很容易發生。”該國際業務人士認為,特別是若套利資金流入加速,對境內的貨幣政策影響更大。今年6月份香港地區的單月人民幣存款新增驟降至年初水平的1/10,就與大量人民幣流入到境內有關。
堵疏并行
境外人民幣對內的借貸行為,除了在貿易項下和資本項下分類監管外,本身人民幣資本項下的流入,央行也是堵疏并行。
去年年底,央行發文準許一些參與跨境業務的境外機構將人民幣投資到境內的債券市場,之后,又試點了人民幣的FDI,另外,向境外母公司、沒有股權關系的企業借款等,目前經過審批之后也可以正常開展。
李建軍認為,在人民幣貿易和資本項下的流出、流入問題上,貿易項下是全面放開的,但一直存在流出、流入不對稱的問題,資本項下,從央行此次的措施來看,央行是要將資本項下的流動與真實背景的業務支撐起來,拒絕套利。
目前有學者指出,在試點兩年后,人民幣跨境業務的在貿易和資本領域,流出和流入問題上需要重新審視。
比如流出上,除了貿易項下流出外,央行還鼓勵人民幣的境外直投以及銀行在境外項目的人民幣融資。
“在流入問題上,人民幣國際化當然是希望人民幣在境外流轉,而不是回到境內,但是境內一定要準備好投資渠道,讓市場可選擇,想進來的時候有去處。”李建軍告訴記者,央行放開人民幣FDI等業務,值得肯定。
不過,人民幣回流伴生的套利行為確實在引發市場高度關注。
比如,浙江今年就有不少企業將從境外借入的人民幣高利轉貸給其他企業,另外,非人民幣的美元套利資金,進入借貸市場等。
一位私募此前主要是介紹國內的高凈值人群去美國投資房地產,以及介紹美元資金進入國內投資,她介紹,非房市股市 的一些轉貸投資,確實成為近期客戶關注的焦點,利率的變動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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