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森馬發布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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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浙江森馬服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溫州會議室召開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會議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于2012年8月8日以公告形式發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8名,代表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數600,000,6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9.55%。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邱光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上海市瑛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參加了現場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規定。
二、議案審議與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無新議案提交表決,也無議案被修改或否定情況。出席會議的股東對本次會議的全部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并以記名投票的方式作出決議如下:
1、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利潤分配政策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600,000,6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100%;反對0股,棄權0股。
2、審議通過《公司2012年-2014年股東回報規劃》。
表決結果:同意600,000,6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市瑛明律師事務所指派王高平律師、陸毅律師現場見證公司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人員的資格,召集人的資格以及會議的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見書全文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關于浙江森馬服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四、備查文件
1、《浙江森馬服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市瑛明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浙江森馬服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浙江森馬服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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