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芳紡織稱子公司兩本帳冊的舉報有誤
華芳紡織周五晚間發布澄清公告,媒體關于公司“控股和管理張家港華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期間為該公司建了二本財務賬”的報道不屬實。
根據公告,媒體文章《華芳紡織被舉報“做假賬” 原控股子公司驚現兩本賬冊》稱,“該二本財務賬分別用于上會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和張家港保稅區國稅局稅務申報……2011年1-7月,華天公司的主營收入、業務成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虧損額等數據,在上述兩本帳冊中相關較大,特別是主營業務收入相差較多,因而存在著偷稅漏稅的嫌疑”。
華芳紡織表示,經核查,媒體報道中的所謂“兩本賬冊”的數據差異實為華天公司2011年1-7月審計前的原始財務報表數據與審計后的審定財務數據差異,不存在“兩本賬冊”說法。華天公司2011年1-7月財務審計數據調整后,已對稅金相應計提,稅收繳納合法合規,不存在漏稅等情形。
公告稱,對于審計前后的數據對比情況以及審計調整的原因,上會會計師事務所已對此出具專項說明。
新聞歷史鏈接
據證券日報報道,雖然華芳紡織仍在重組進程中,但在此期間,華芳紡織因被肖兆亞一狀告到法院而身陷股權糾紛案之中。肖兆亞昨日表示,已于1月23日向江蘇省證監局遞交舉報信舉報華芳紡織。江蘇省證監局相關部門亦證實“確有此事”,據江蘇省證監局內部人士透露,肖兆亞確已上交舉報信,該舉報將會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報道稱,據肖兆亞的舉報信顯示,華芳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在2010年7月份至2011年7月31日,控股和管理張家港華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天公司”)期間為該公司建了二本財務賬。這兩本財務賬一本交給上海上會會計師事務所和上海證交所,另一本是交給張家港保稅區國稅局申報(以下簡稱“國稅申報”)。對比兩本賬本的數據,華天公司2011年1月份至7月份的主營收入、業務成本、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數據皆不相同,僅有營業費用一項數據一樣。
據報道,肖兆亞除舉報華天公司2010年7月份至12月份的賬本是假賬外,還同時舉報華天公司2010年7月份至12月份的兩個賬本數據是假的。從肖兆亞遞交的舉報材料可見,華天公司2010年7月份至12月份的賬本同樣有兩份,而遞交給國稅申報和上海審計的賬本中,主營收入、業務成本等數據也出現不同之處。專業人士表示,從上述數據可見,華天公司兩本賬冊的主營收入相差了多半,而其中,向國稅申報的主營收入過少,由此可見,該賬本有偷稅漏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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