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坤維解讀聯合持股背后的股市
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資金大佬在14年-15年期間,有一個共同愛好,那就是“抱團取暖”,而抱團取暖個股也往往出現非理性暴漲,比如上半年超級大牛股都有聯合持股問題,所謂抱團取暖,也就是。訂立“攻守同盟”,據媒體報道,即參與某只股票的機構投資者及大額投資人對持股時間的一種秘而不宣的默契。
其操作思路就是市場出現一個具有非常有號召力的人,能調動大資金和影響市場主流觀點,然后是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首先選取一家足夠好的上市公司,其次組織召開交流會,向有意參與的機構介紹情況,三是參與的各路資金開始收集籌碼。四是召集人會聯系一批分析師撰寫研究報告,組織各路人馬前往調研。可謂是在利益共享之下環環相扣的一種炒作方式。
雖然在本輪行情中抱團取暖方式相當普遍,也廣受市場質疑,對市場傷害也是十分巨大,對投資者利益損失也是十分巨大,但至今為止并沒有任何涉案者受到證監會調查,更別提受到證監會處罰,這與證監會執法理念不無關系,因為抱團取暖都是公募基金為主,查處起來影響深遠,其次是抱團取暖行為方式隱蔽,難以被查清犯法事實,但市場有一種說法,大數據下一切違法犯罪都是透明的,筆者有點疑慮緣何證監會至今為止沒有任何動作,是不是一種懶政。
證監會一直強調要對市場違規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筆者認為查處違規違法行為,也同樣不能放過飽受市場詬病質疑的聯合持股問題,還市場一個透明公正的環境。鑒于聯合持股查處難度甚大,那么只能以加大違規違法行為代價來減少市場投機心理,也就是一旦查實股價操縱事實,一律按照上限5倍處罰。
正是因為這位大人物介入其中,組織運轉,才有各方市場資金輪番進場,才有動力推升股價,才會有超級牛股。
但是這種行為的害處也是一覽無余,首先是沒有硬性約定。同盟稍有不慎就會破裂,形成踩踏,股價就會一瀉千里,六月底股價暴跌就是從一些超級牛股也是聯合持股標的股開始,而且跌幅巨大,以連續跌停的方式來宣泄,其次主力資金深度介入,就會利用資金優勢,刻意引導和強化股價按照主力思路運行,達到欺騙市場的目的,以吸引投資者跟風接盤,其本質是對投資者利益的一種掠奪。因此這種行為應該引發市場高度關注,也廣泛被市場質疑,監管部門也應該予以高度重視,并予以嚴厲打擊,因為這就是一種明晃晃的股價操縱。
證券法77條規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非常明顯,抱團取暖違法了證券法有關規定,召集人召集大家商量以何種價格介入以何種價格出貨,就是一種“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違法行為,是一種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違法行為。這種行為也是違反《證券市場內幕交易行為認定指引(試行)》有關約定交易操縱認定,該規定第二十四條認為“ 與他人串通,是指2個以上行為人為了操縱證券市場,達成共同的意思聯絡。”
這種抱團取暖方式還違反該指引規定的信息操縱, 第二十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認定為連續交易操縱:(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 (二)聯合買賣證券或者連續買賣證券;(三)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證券交易量。召集人召集大家目的就是集大家資金為一體,加大資金量這是利用資金優勢操縱股價,其二是召集人尋找分析師撰寫符合自己利益的分析報告從而達到影響市場的目的,這是利用信息優勢操縱股價,三是大家達成同盟后,開始逐漸建倉,這是一種連續買賣證券行為,四是這種行為已經影響了證券交易價格和證券交易量。
另外這種抱團取暖是一種較為典型的搶帽子交易,召集人在大家建好倉位以后,讓制定分析師撰寫有利于股價上揚的薦股報告,這是一種利用分析師影響力影響投資者買進股票的非法行為,違反了指引規定的搶帽子交易行為,該指引規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認定為搶帽子交易操縱:(一)行為人是證券公司、證券咨詢機構、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二)行為人對相關證券或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做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三)行為人在公開做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前買賣或持有相關證券,(四)行為人通過公開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在相關證券的交易中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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