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工商查處棉花收購坑農案件
10月20日,江西省九江彭澤縣棉花販何某等人,找到九江縣新洲墾殖場鄒某、吳某商量,以每公斤7.8元價格,在江洲鎮收購籽棉。
10月23日起、他們帶著工人、車輛等在江洲鎮各村收購籽棉。27日下午,吳某發現何某稱棉花有問題,一磅少了15公斤左右,鄒某馬上叫棉農把已經裝車的棉花都卸下來重稱,稱完后發現的確短斤少兩,當時棉農就要求補錢。吳某提出由何某指使剛離開的大貨車到江洲軋花廠重新過磅,何某當場答應。然而當農民開著何某的微卡趕到江洲軋花廠時,大貨車已經過了長江。
28日,江洲棉農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和工商分局舉報,11月7號在鎮政府協調下,派出所將案件移交九江縣工商局江洲分局,經派出所協助,江洲分局迅速立案,深入開展調查取證。
經查,當事人何某等人,投資5.5萬元,10月23、25、26、27日,以每公斤7.8元價格,到江洲鎮各村收購籽棉,并以7.9—8.2元/公斤價格,當天運銷彭澤軋花廠,先后共收購籽棉3.46萬公斤,銷售額27.64萬元,獲取毛利6698元。在收購過程中,當事人采取使磅秤一只腳落空,讓其起不到作用,而將另一端壓重的伎倆,導致所稱的棉花少秤。商販做假,磅秤“瘦身”,4天內致使農戶22戶受損。
11月17號,江洲分局根據相關證據和計算,按每稱補償15.5公斤,每公斤7.8元,先將所克扣棉花款退還到22位棉農手中,共計2.3萬元。棉農們對處理結果非常滿意,并向江洲分局贈送錦旗。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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