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區紡企迎轉型新機遇
近日,記者從秀洲區國稅局獲悉,根據浙江省國稅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有關問題的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以購進農產品棉花(皮棉)、蠶繭、山核桃籽(仁)為原料生產銷售棉紗、繅絲、山核桃(仁)的一般納稅人,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范圍,其購進農產品無論是否用于生產上述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均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核定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
據區國稅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長期以來,為了體現對“三農”的扶持政策,國家對銷售自產農產品采取免稅政策,但是由于增值稅鏈條傳導機制的要求,農產品加工企業可以自行開具收購憑證來抵扣進項稅額,在實際操作中虛開農產品收購憑證多列進項進行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的情況多有發生。為此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從2012年開始對不同的農產品進行了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核定抵扣是以銷售產品耗用的農產品數量為核心來核定進項稅額,在此種抵扣方式下,農產品加工企業一般不會出現留抵稅額現象,進項稅額抵扣較為平衡。
今年8月,這一政策的進一步擴圍,主要涉及秀洲區紡織行業中的繅絲企業。繅絲企業的原材料繭屬農產品,長期以來進項稅抵扣是13%,銷項稅17%,多出來的4%的稅差就由企業承擔,這讓企業感到壓力重重。
“本次試點一方面‘抹平’了稅率差。”區國稅部門相關負責人說。企業購進農產品抵扣不再憑增值稅扣稅憑證,而是按投入產出法計算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并依據農產品單耗數量、當期銷售貨物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來計算。每月應納稅款與銷售量相關,與原料采購量無關。進項扣除率調整為按產品適用稅率17%計算。
與此同時,本次試點也為企業轉型升級帶來了新機遇。“以前企業購買原材料,不論質量好壞憑發票金額報銷,現在要看產出報銷,質量差的原料就會影響出絲率,這就會引導企業買好繭出好絲,進一步提高自己的產品質量,對整個產業的轉型升級也有很大的推動作用。”區國稅部門相關負責人解釋。
據介紹,由于抵扣政策需要一個銜接期,試點納稅人要從8月1日起將期初庫存農產品以及庫存半成品、產成品耗用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如果一次性繳納入庫確有困難的,可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將進項稅額按應轉出額分期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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