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出口企業應嚴防致敏染料含量超標
紡織品中的致敏染料是指某些會引起人體或動物的皮膚、黏膜或呼吸道過敏的染料。為了降低生產成本及增加出口競爭力,目前國內部分紡織印染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會使用到分散染料,這些染料主要用于醋酯、聚酯(滌綸)、聚酰胺(錦綸)纖維的染色過程中。然而,部分過敏體質的人群在穿著這類使用了致敏染料的服裝后,會導致皮膚過敏現象的產生。因此,世界各國已將紡織品中致敏染料的使用以指令的方式加以限制,出口服裝必須要注意致敏染料的含量問題。
現階段,國際知名生態安全規范“Oeko-Tex100”規定了在紡織服裝中禁用21種致敏染料,而歐洲的Eco-label(生態標簽)規范則規定,當染色紡織品的耐汗漬色牢度(酸性和堿性)低于4級時,19種致敏染料不得在紡織服裝中使用。在中國紡織服裝致敏染料檢測領域,我國國標GB/T18885《生態紡織品技術要求》中規定了20種被限定使用的致敏染料的限量值為0.006%,與Oeko-Tex100中的限量規定相一致。
根據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統計,2011年第一季度,寧波地區的出口紡織服裝共計2.2萬批次,合6.22億美元,出口市場依然較為集中,其中歐盟、美國、日本三大市場總出口批次及金額均超過60%,而以上三個國家對進口的紡織服裝的產品質量要求則非常高。目前,世界上一些知名品牌和買家已經要求加工和生產其產品的企業不得在紡織服裝中使用致敏染料。而就在2010年內,國內一服裝企業出口至歐盟國家的服裝中,就因其印花針織面料的致敏染料含量大于收貨方的要求,而被拒之門外,造成了嚴重的損失。
鑒于此,檢驗檢疫部門建議:第一,針對致敏染料在紡織品上的限量要求,印染及助劑行業應采用緊密真誠合作,盡量在源頭上限制住致敏染料的使用;第二,印染廠家必須有目的地選擇中國制造”的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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