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兒童服裝大多處于B類 2至3歲童裝吊牌不符
消費者在選購童裝產品時,應盡量選擇熟悉的品牌,并仔細檢查服裝標牌。
近期,多地曝出兒童服裝抽檢不合格的消息,一些大家耳熟能詳的快時尚品牌也赫然在列。昨日,記者走訪中心市區商場兒童服裝專柜發現,一些品牌兒童服裝在吊牌內容制作上不符合標準,尤其對2至3歲的兒童服裝,在安全技術類別一項上,一些品牌并未達到《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中規定的A類標準,大多處于B類甚至C類標準。
三歲以內童裝 須為A類產品
記者了解到,根據2012年8月1日起實施的《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兒童服裝產品分為A、B和C類,特別指明這三類分別為嬰幼兒紡織產品、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和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不同類別的兒童服裝,在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等方面的要求也不同,其中A類產品的所有安全技術指標均嚴于B類和C類。
“通俗地說,嬰幼兒服裝必須達到A類標準,貼身穿的衣物必須達到B類標準,而C類產品可以穿著,但不接觸皮膚。”業內人士許先生稱。
相較于2003年版的舊標準不同之處在于,對嬰幼兒紡織品所覆蓋的年齡段的范圍擴大了,由0至24個月的嬰幼兒,擴大為36個月以內的嬰幼兒,并附注“一般適用于身高100厘米及以下嬰幼兒使用的產品可作為嬰幼兒紡織產品?!?/p>
按照這一標準,在安全技術類別上,3歲以內的兒童服裝必須達到A類標準要求,并且要在吊牌上標注“嬰幼兒用品、GB18401-2010、A類”等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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