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業為何熱衷于打專利官司?
不久前,兄弟工業株式會社分別向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告大地利公司生產的DL-8420B雙針機和DL-8450B雙針機侵犯其發明專利。
近年來,隨著國內縫制設備企業的發展和國產品牌市場占有率的不斷提升,國外縫制設備企業尤其是日本企業告中國企業侵犯專利權的官司呈上升趨勢。就在今年上半年,大和告青本公司生產的1500三針四線筒式繃縫機侵犯其發明專利。
與其他日本企業相比,重機堪稱在中國內地打專利官司的“專業戶”。重機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常年起訴國內企業侵犯其專利權。2008年,重機告蘇州市菀坪縫制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寶佳”牌BJ1541型縫紉機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告中捷ZJ9000直驅微油電腦平縫機侵犯其發明專利。2007年,重機告力佳和寶石公司生產的2284曲折縫縫紉機侵犯其發明專利;告杰克公司生產的373釘扣機侵犯其發明專利。
筆者從中國知識產權網上搜索到,重機2007年至2008年共在中國內地獲得123項有關工業縫紉機的發明專利。2008年至2009年該項數據為138項,2009年至2010年7月27日為124項。兄弟從2006年至2010年7月27日在中國內地共獲得了108項發明專利。大和從2006年至2010年7月27日在中國內地共獲得了39項發明專利。
針對日本企業熱衷于申請發明專利這個問題,業內資深專家指出,日本企業多年來一直在搞“技術圈地”,以阻止別國尤其是中國企業的發展。業內資深專家認為,目前我國的專利受理機制存在漏洞,導致日本企業利用不合理的手段將已經公開過的甚至已經失效的專利技術拿到中國再申請。
就拿重機告力佳和寶石生產的2284曲折縫縫紉機侵犯其發明專利來說,案件中涉及的“縫紉機中的旋轉提線桿”(簡稱挑線桿)和“縫紉機用針擺動圖案變換裝置”(簡稱凸輪)兩項專利都是別的企業早就申請過并已經失效的專利。據業內資深專家介紹,重機該項挑線桿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本身就寫錯了,其專利技術特征的描述根本違反了縫紉機線跡形成原理,可以說是擺了個“烏龍”。而且美國勝家公司已經于1961年申請了該項發明專利,重機只是對勝家的專利技術做了些改動,只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而不能申請發明專利。
至于“縫紉機用針擺動圖案變換裝置”的發明專利。重機自1998年9月11日提出該項專利的申請,至2005年8月3日授權,歷時近7年,可謂曠日持久。那么,重機該項專利申請為何會耗時如此之長呢?力佳公司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理檔案中調出了該項專利審查全過程的有關情況。通過對比申請文件與授權文件可見,在該項專利的審查過程中,審查員先后發出了4次審查意見,并和申請人進行了一次電話討論,申請人對申請文件特別是權利要求書作了大幅度的修改,包括換下原提交的摘要附圖,換上了新的摘要附圖,最后該發明專利的權利要求書從原申請時的14項修改為授權時的5項。在第一次審查意見中,審查員檢索到2篇對比文獻,該2篇文獻均為重機專利申請日前(申請日為1994年和1992年)在日本申請的專利公開文獻。也就是說,重機是著拿別人已經申請過的專利到中國來再次申請。重機該項專利申請最終能獲得授權是玩了貍貓換太子的手段,將原有專利中的“槽凸輪”修改為“凸輪”。
日本企業之所以如此熱衷于打專利官司,主要是因為它們曾經長期壟斷的縫制設備市場正在被日益壯大的中國品牌所蠶食,導致縫紉機業務虧損,心理失衡所致。日本企業頻繁申請專利,頻繁起訴中國企業侵權就是要阻止中國縫制設備行業的發展。實際上,日本企業申請的很多專利要么是已經失效的,要么是不合理甚至無中生有的。專利受理機構對相關技術的不了解和國內企業的不在意(沒有在公示期內提出反對意見)讓那些有“專利癖”的日本企業鉆了空子。
業內資深專家指出,隨著競爭的加劇,國外企業將會加大反侵權的力度。為了應對這種被動的局面,行業急需建立一個“專利平臺”,為企業開發新產品提供咨詢服務,以便規避專利侵權的風險;為專利受理機構提供查詢服務;為解決侵權糾紛提供技術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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