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與歐洲簽署自貿協議確保有利于服裝業
經越南與歐洲自由貿易協會(系冰島、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等所組成的自由貿易組織,簡稱EFTA)共同成立的FTA研究小組,檢視雙方貿易及服務業貿易以及投資現有的關系后,作出結論認為雙方有協商簽署自由貿易協議之必要。
根據越南與EFTA日前于胡志明市舉行之研討會中指出,該研究報告已陳送越南政府及歐洲自由貿易協會的權責機構,雙方政府將就是否開啟自由貿易協議之諮商,作出決定。
查該自由貿易協定所含蓋之內容包括工業制品、農產品、原產地規則、貿易便捷、貿易救濟、衛生暨植物衛生措施及貿易的技術障礙。此外其它的議題諸如服務貿易、投資、智慧財產權,永續發展,技術合作及市場經濟亦將在未來的諮商中討論。
據挪威工業及貿易部貿易政策司副司長Sveinung Roren 于研討會中表示,越南與EFTA的自由貿易協定諮商可望于今年夏季開始,諮商所需時間約為1至2年。
協定簽署后,越南對歐洲自由貿易協定(EFTA)成員國將增加出口的產品包括,鞋類、服裝、工藝品、木制品、水產品及農產品。EFTA成員國亦將可享有出口到越南優惠關稅的產品包括,漁業產品、藥品、化學品、工業品及銀行、海運等服務業。
另據越南紡織及成衣協會副主席LE VAN DAO建議EFTA采用類似EU給予柬埔寨、寮國及孟加拉國的原產地規則,即是以制程而非以自制率的認定標準給予越南優惠關稅。
查越南與EFTA的雙邊貿易急劇增加,2008年的雙邊貿易額僅達8億美元,2009年已達27億,成長330%,去年更高達34億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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