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臺紡織品有新規 紡企需留意
明年元月起,我國臺灣地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開始對在生產、銷售或進口至島內的不同類別紡織產品實施強制性檢驗制度。縣質量監督局工作人員提醒,我縣各類出口紡織服裝企業要加以重視,及時掌握標準,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據介紹,臺灣地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前后分兩次開始對在臺生產、銷售或進口至臺灣不同類別的紡織產品實施強制性檢驗制度。其中,嬰幼兒穿著的服裝和服飾附屬物已于2011年7月1日開始執行,毛巾、毛衣、成衣、泳衣、織襪、床上用品等將于2012年1月1日執行。此制度實施后,輸臺紡織品需符合多項要求以通過強制性檢驗制度才能進入臺灣市場,其中包括符合臺灣地區標準《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范(一般要求)》,以及在產品上、吊牌或其他包裝物料上附有商品檢驗標識,主要測試項目有:游離甲醛、AZO、鉛含量、鎘含量、有機錫化物等。
我縣是紡織大縣,輸臺紡織品較為頻繁,其中今年1-10月份,輸臺紡織金額達2400萬美元,同比下降21%。“與去年相比,出口額不升反降,這其中與臺灣對紡織品新規有一定關系。”縣商務局有關負責人認為,但我縣紡織服裝企業對臺灣市場不可輕言放棄,畢竟我縣與臺灣貿易往來日益頻繁,其消費市場也越來越大。
有關業內人士提醒企業,首先應及時了解和掌握此制度及相關檢驗標準;其次,加強產品原輔料采購管理,建立嚴格的產品合格保證和溯源制度;同時還要進一步加強對產品內在質量的控制要求,提高自檢自控能力,避免因產品質量不符要求而遭受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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