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零售業投訴多 價格欺詐成重災區
近年來服裝價格不斷上升,原因不單單是原材料成本上漲,也有商場頻繁打折促銷的因素。
中消協發布2011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顯示——
隨著國內持續通脹、消費物價上漲,價格成為最牽動神經的關鍵詞。日前,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2011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顯示,去年共受理消費者投訴607263件,解決571918件。其中,前三位分別是百貨類占27.4%、服務類占33.2%、家用電子電器類占22.9%。而涉及價格問題的投訴同比增長10%,尤其是價格欺詐行為成為重災區之一。
而據廣州市消委會統計,廣州市去年上半年,日用百貨類涉及零售業的投訴同比增長112%。其中,日用百貨服務及價格投訴較為突出,另外,搭售即將過期產品等也成了投訴重點。
仍有虛構原價充水打折現象
現在商場里的服裝價格動輒就四位數,令不少消費者抱怨衣服太貴買不起。此前,在中消協受理投訴披露的幾十起案例中,“虛構原價”的案件最多。例如某品牌的“男士西裝”,價簽標示原價每套3999元,促銷價每套1999元,經查實原價應為每套2280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指出,由于經濟環境不景氣、銷售下滑,為了拉動消費,從去年開始,廣州等多地的商場都展開了打折促銷,頻率和深度比往年增大一倍以上。而消費者不打折就不買,有部分服裝供應商便把服裝出廠價從原來的只提高3倍放大到提高7倍甚至更高。
有服裝企業市場負責人向記者透露,這兩年服裝價格上升,原因不單單是原材料、人工成本上升,更多的是為了應對商場越來越頻繁的打折促銷。“全場5折、400元換1000元、100元減60元等等,這樣做促銷,廠家怎么受得了?”該人士表示,調高“原價”是不得已的應對之策。
專家:近半“原價”不合規
商務部、工商總局等部門聯合發布的《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規定,零售商應當如實說明打折、降價、特價的原因、期限,并明確標示商品原價;標示原價虛假的,視為價格欺詐,應受到處罰。而所謂“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降價前7日內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前7日沒有交易價格的,以本次降價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
“在實際經營中,此條款是商家最容易觸碰到的‘雷區’。”廣州市商業經濟學會副會長彭強表示,如今有近半“原價”都是不合規的。由于市場競爭激烈,商超每天都有促銷,逢節更是必促銷,要在促銷周期間隔上完全滿足“7日”的條件,似乎很難實現。
“低標高收”陰陽價簽常冒出
去年,國家發改委重罰家樂福、沃爾瑪“價格欺詐”事件經曝光后,在業界影響很大,物價部門加強了對各超市的檢查,而超市則加強內部監督,一些消費者不再輕易相信超市里誘人的“優惠價”,并更加留意自己手中的收銀小票,這使得去年整個零售行業的定價和糾紛管控都備受考驗。
據中消協統計,在去年的投訴中,低價標示價簽高價結算的投訴案例最多。例如消費者投訴超市某品牌的“男士保暖內衣”,價簽標示原價每套99元,黃色促銷價簽標每套79.2元,最后消費者結算時卻收每套89.9元。消費者去找超市理論時,收銀員說是系統沒來得及更新數據所致。“我們也很為難,不提價打折就會在競爭中失去市場。但現在也有消費者趁價格風波多,會提出一些不合理退款賠償要求。比如我們春節前有一款衣服打8折,節日期間打了5折,就有客人拿著8折時購買的衣服前來投訴并要求賠償。”一位長期在超市從事服飾零售的品牌商無奈地說。
為此,去年以來,很多超市為了避免頻繁更換黃色促銷標簽出錯,就開始取消黃色降價標簽,取而代之的只有白色“零售價”一價制實價標簽,甚至一些寄給會員的DM宣傳冊上,也取消了“原價/促銷價”的對比宣傳。比如從去年開始,家樂福、好又多、吉之島、樂購、百佳在廣州的門店,就已取消黃色特價標簽,實行“一價制”實價標簽。
專家:“貨比三家”最有效
超市狠心地拋棄能吸引人氣的黃色標簽這一“法寶”,而實行了“一價制”后,消費者由于不清楚原來的單價,往往無法洞悉當中的貓膩。對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超市管理人員表示,消費者在購買日常用品時,可固定選購某些牌子,這樣就對這些商品的價格比較了解。另外,同樣的商品在不同超市甚至是同一間超市的不同門店,價格可能會有所不同,所以貨比三家永遠是最有效的武器。
“返券”誘導消費者連環購物
無節造節、逢節必促銷已成為百貨商場慣用的促銷手段,近年來,隨著零售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商家正掀起一場打折暗戰。尤其是去年以來,經濟不景氣、物價高企,導致消費心理預期下降,很多百貨不得不通過頻繁打折促銷來拉動消費。美東百貨董事總經理謝仕平就表示,百貨應對此種惡劣環境的手段并不豐富,打折促銷將是主流,而購物返券就是最常見的一種促銷手段。
不過,看似非常優惠的返券活動,其實也隱藏著一些消費陷阱。去年圣誕節,家住天河區的李女士被一家商場“滿100元送100元”的促銷活動所吸引,在人海中逛了1個多小時,她選中了一件價值498元的連衣裙,卻被收銀員告知只能按400元的金額返券,而且要去另一個地方憑小票領券。于是,她又排了20分鐘的隊拿著4張消費券,并開始了新一輪的選購。好不容易看上了一雙售價268元的涼鞋,按照商場規定,消費券不找零,她只好花了300元的消費券買下。剩下1張100元消費券,由于商場在搞返券活動,所有商品都是原價銷售,100元能買的東西幾乎沒有,她又不得不多掏100多元買了一些不太需要的東西。
專家:冷靜對待商家品牌促銷
中消協呼吁,應在全國明令禁止返券促銷,并指出現行返券促銷活動違反了誠信原則,不合乎公序良俗,容易形成無限循環的消費圈套。而北京則已于去年5月實施了《北京市商業零售經營單位促銷活動管理規定》,規定商家不得利用返券開展促銷活動。
對于消費者而言,為了防止掉進這種返券陷阱,首先是不要被商家的促銷所刺激,而應先到場內逛一圈,計算成本之后再下手。
“捆綁”銷售即將過期的食品
日前國家工商總局要求,即將到期的食品要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隨后,上海還要求部分超市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讓消費者明白消費。而近日記者走訪廣州多家大型超市、便利店卻發現,絕大部分都沒有對臨過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而是常以“特價銷售”、“買二贈一”等方式,與新鮮食品捆綁銷售。當消費者發現問題時,超市往往以“贈送商品不予退換”為由進行搪塞。
記者調查了解到,一些超市的“捆綁食品”銷售方式可謂“百花齊放”,有兩瓶飲料綁在一起,有巧克力派搭配小包裝花生的。而在廣州大道北幾間大型超市的冰鮮柜里,記者發現放在最上面的速凍餃子、酸奶,生產日期都不是最新的,藏在下面的商品反而比較新鮮。
專家:建議設臨過期商品區
廣州市消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李永強表示,商品尤其是食品都有一定的保質期,超市不可能在保質期內將所有的進貨全部銷售完畢,很多食品也是不退貨的。因此,超市往往要通過各種促銷手段消化掉即將過期的食品。
對此,食品安全專家董金獅建議,超市對臨近過期的食品最好設置銷售專區,現在市場盛行的打折、促銷方法也可以,但要明確提示。當然,消費者自身也要多一個心眼,一定要看包裝日期、保質期,發現一些模糊不清的,建議不要購買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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