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嬰幼兒衣服A類紡織品安全級別有保障
自8月1日起實施新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該新規要求,3歲以內的嬰幼兒紡織用品須滿足最高安全級別A類,標簽上必須注有“嬰幼兒用品、A類、GB184012010”字樣。
近日,記者走訪深圳市場發現,大部分商家罔顧新規,服裝批發市場在售大部分是B類標準,大型商場傾銷甩賣的也多是B類嬰幼兒夏裝,少量A類執行標準也非要求“GB18401-2010”標注。
家長難辨多種A類標準
深圳8月童裝市場正是夏季傾銷打折季,童裝市場銷售火爆。記者走訪華強北兒童世界購物中心,發現出售的嬰幼兒服裝大多執行B類標準,執行A類標準的童裝少之又少,這顯然和國家的要求相違背。
記者走訪市場發現,“A類標準”多不勝數,難于辨別,市場上所標識的“A類標準”至少5種以上。記者在多家嬰幼兒服裝專柜看到,同是嬰幼兒的貼身純棉套裝,各大品牌童裝執行“嬰幼兒用品、A類、GB184012003”、“嬰幼兒用品、A類、GB184012006”等,另有童裝某款嬰幼兒純棉長褲執行的是“嬰幼兒用品、A類、GB184012008”標準。
如此多的“A類”嬰幼兒服裝標準著實讓消費者眼花繚亂。記者接連詢問了四五位家長是否了解哪一個才是國家要求的真正的“新國標”A類,家長們也表示A類太多,一般選購只要看到A類就可以。
哪個才是真的國家“A類”?昨天,記者采訪安奈兒品質部的專家了解到,在2010年之前,國家只有GB18401的2003版本,GB18401標注2006、2008版本的標準屬無效版本。
非A服裝傾銷損害嬰幼兒利益
8月1日起新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正式生效,規定3歲以下的嬰幼兒服裝都應執行A類標準,否則將禁止生產、銷售。記者注意到,該新標對于甲醛有明確規定,A類甲醛含量≤20mg/kg,B類甲醛含量<75mg/kg、C類甲醛含量<300mg/kg。無疑,B類甲醛含量高于A類近4倍。
甲醛,世界衛生組織確認為致畸、致癌物質,是變態反應源,長期接觸將導致基因突變。記者調查發現,甲醛在紡織品中的作用是和人造樹脂生成一種交聯劑,在樣品上形成一層保護層,具有免燙、防縮、防皺和易去污等功能。但是,過量的甲醛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據了解,甲醛對皮膚和眼睛黏膜有強烈的刺激作用,紡織品中如存在過量甲醛,會隨著穿著過程逐漸釋放,通過皮膚和呼吸道對人體產生危害,嬰幼兒皮膚嬌嫩,特別容易刺激到其皮膚和呼吸道。有專家認為,長時間穿甲醛超標的服裝,吸入低劑量甲醛逐漸累積也可以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結膜炎、咽喉炎、哮喘、支氣管炎等疾病,甚至可能誘發癌癥。
顯然,新規提高標準是為了更大程度地保護嬰幼兒,但目前市面上消費者大量搶購即將停產或銷毀的非A嬰幼兒服裝,無疑損害了嬰幼兒的利益。
不合格產品必須下架
記者采訪發現,許多商家利用新舊國標交接市場混亂之時,大量甩賣新國標要求下架的“B類”嬰幼兒服裝。在天虹商場前海店,記者發現“棉店”一款打折后僅40多元的嬰幼兒小襯衫標注為“B類”。
據了解,此次“新國標”出臺給童裝企業造成一定損失。大量“要求下架的新國標”B類嬰幼兒產品將重新檢驗,符合A類才能再次銷售,不符合標準不準銷售。
據介紹,首先是產品安全類別,對GB18401-2003的嬰幼兒服裝要更改為GB18401-2010或直接GB18401(不標年份)。也就說,目前市場所售的GB18401-2003將只需對吊牌進行一下標識更正即可。
之前適合100cm兒童穿著的產品安全類別可以標識為B類產品,現在必須標識為A類,并且其各項指標必須符合A類產品要求,也就說,包括100cm以及100cm以下的嬰幼兒服裝必須符合A類要求,現在所售的“B類”就要返廠檢驗后,出具相關證明符合“A類標準”才可以重新回到市場銷售。
業內人士指出,未來嬰幼兒紡織產品必須在使用說明上表明“嬰幼兒用品”字樣,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產品將禁止生產、銷售,在售產品必須下架處理。
不合規服裝趁機大甩賣
記者近日走訪市場發現,尺碼100以下的“B類標準”嬰幼兒服裝被混在清貨貨架上大肆甩賣。
各品牌打出的折扣的確誘人,有些竟打出2折優惠。記者走訪JOJO、Swkids(七匹狼童裝)、D.zai、海威邇、米芝兒、布島小伊、可趣可奇等10多家童裝專柜發現,打折的嬰幼兒內衣全部都是B類產品。記者采訪兒童世界購物中心多家童裝銷售人員,他們對“新國標”一無所知。小豬班納的銷售人員說,沒有聽說“新國標”要下架原來的B類3歲以下嬰幼兒服裝,公司也沒有這方面的通知。
記者在愛嬰島兒童百貨連鎖機構也發現,嬰幼兒內衣銷量較好,賣場內并沒有關于新國標的介紹,也沒有下架不合格的嬰幼兒內衣“B類”產品。愛嬰島(華強北)店的嬰兒內衣銷售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公司已經接到了國家下發的“新國標”通知,公司對于這件事情已經開始了相關部署工作,這部分貨品正在整理名單工作中,目前還等待通知門店具體的品牌和款號,近期馬上實施,關于這批“新國標”要求下架的B類嬰幼兒服裝的處理措施,門店還要聽公司的統一安排。
記者觀察:
商家要勇擔社會責任
一方面國家明文禁止銷售,一方面卻大肆傾銷和搶購。如何解決這個看似矛盾的問題?眾多消費者認為,監管部門、商家、消費者一起行動起來,各司其職,才能從根子上解決難題。商家應盡快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勇擔社會責任。
“只有處罰足夠重,才有足夠威懾力。”一位媽媽了解新規后很氣憤,建議重懲“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商家。對明文禁止流入市場的商品,監管部門應組織專人對商家進行監督,不定時抽查,一旦發現商家傾銷不良貨品的行為則予以重罰。
一位業內人士也指出,目前服裝行業的通病是:基層銷售人員和生產線上的工人對于標準和新規并不清楚,要執行何種標準都說不清,更遑論單指嬰幼兒的A類標準。該業內人士認為,商家有義務對于其基層銷售人員和工人進行培訓,提高行業對新規的整體認識能力。
許多經銷商8月1日前就獲知新規要求,但執行卻需時日,許多母嬰用品超市對下架商品的手續十分復雜,除國家部門出具檢測結果,公司方面也有自己的檢驗機構進行確認,手續麻煩復雜。業內人士建議各廠商建立快速反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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