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企業宣傳禁用“馳名商標” “傍名牌”遭嚴打
這里世界服裝鞋帽網的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企業宣傳禁用“馳名商標”,工商嚴打“傍名牌”。
今年8月3日,《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正式施行,明確了馳名商標“不是榮譽稱號,也非質量的代名詞”,不得用于廣告宣傳。
為增強煙臺企業的守法經營意識,芝罘區工商局昨天發布了商標違法行為預警,提醒廣大企業合理使用馳名商標來實現對自身品牌的保護。
商超已難見“馳名商標”字樣
“馳名商標是在中國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在今年8月初正式施行的《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對企業曾經的最高榮譽———馳名商標做出了重新定義。“這是對今年5月開始實施的新《商標法》做出的補充,馳名商標就是一個商標而已,不具有什么特殊的含義,它不能再用于廣告宣傳了。”昨天,芝罘區工商局商標廣告科科長劉輝對記者說。
今年5月1日,經過修訂后的新《商標法》正式實施,明確規定,馳名商標字眼不得再出現在商品及包裝或容器上,也不能用于廣告宣傳、展覽及其他商業活動。
從5月份到現在,將近4個月的時間,馳名商標不得再用于宣傳的消息,從起初引起較大反響,到現在逐漸歸于平靜,許多企業及市民已經通過各種渠道有了大概的了解。連日來,記者在家家悅、美特好、沃爾瑪等超市看到,“禁令”生效后馳名商標的字樣已經無處可尋。家家悅超市的一位售貨員告訴記者,總公司早已下了通知,要求遵守國家規定按時下架處理。“五一”后,不再允許新生產的“馳名”商品進入超市銷售。
盡管如此,還是有市民對此表示不解:多少年來早已習慣了購買標有“馳名商標”字樣的商品,感覺就是放心,現在馳名商標不讓宣傳了,在逛超市的時候反而感覺心里沒底了。8月20日上午,在振華量販超市,市民趙先生對記者說,即使不能用“馳名商標”做宣傳,企業也應該提升產品質量和服務,讓消費者滿意,這才是增強自身影響力最有效的手段。
今后主要用于保護企業品牌
“馳名商標”不是榮譽稱號,也不應該成為企業的宣傳賣點。那么,對于企業來說,“馳名商標”還有什么意義呢?
“實際上,馳名商標設立的初衷,是在法律上對知名品牌保護的一種形式,其目的是用來打擊侵權行為”,劉輝說,“很多企業把‘馳名’這個概念理解偏了。難道你的商標不‘馳名’,你就可以生產質量低劣的產品嗎?”
劉輝舉了個例子,煙臺一家鞋類企業注冊了一個商標,它只在煙臺范圍內受到保護。如果國內其他企業也注冊了該商標,并成功申報了馳名商標,該企業就有權力要求煙臺的這家鞋類企業撤銷該商標。自己辛辛苦苦創出來的品牌卻要被迫改名,這對于企業來說,其損失顯然是無法估量的。另外,企業在招投標、上市等商業行為時,馳名商標還是會繼續發揮作用的。這對于企業品牌的做大做強,意義很明顯。
今后,我市工商部門仍將把幫助企業認定馳名商標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今年上半年,工商部門就大力支持骨干企業申報認定馳名商標,運用商標品牌開拓市場。目前,市工商局已與74戶馳名商標企業建立了商標聯絡員制度,指導企業科學使用商標。
工商發布商標違法行為預警
為讓廣大企業了解《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和新《商標法》的內容,科學使用馳名商標及其它類型商標,避免因出現商標違法行為而損害消費者及企業自身的利益,近日芝罘區工商局向全區馳名商標企業和部分大型商貿企業、商標代理機構、廣告發布單位發布了商標違法行為預警。
“工商部門發布消費警示是常事兒,但就商標違法行為發布預警,這是不多見的。我們這樣做,就是希望廣大企業能了解商標,合理地使用商標,守法、誠信經營,對自己、對消費者都大有好處。”劉輝說。
記者了解到,“商標違法行為預警”的主要內容有: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否則,將處以十萬元罰款;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銷售,若違反該規定,工商部門將責令限期申請注冊,并可并處罰款;惡意注冊商標可直接宣告無效;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也屬于“傍名牌”行為,將被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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