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集團負消息 “品牌”尊嚴哪去了
遭受威脅恐嚇、被擅自增加扣點、被停止結算貨款……
“我們供應商就是弱勢群體,想在哪開店都要看大商集團的臉色,我們的尊嚴在哪里?我們的權利誰來保障?”近日,國內外多個品牌供應商向本報投訴大商集團不顧品牌供應商意愿,采取扣點、停款等威脅手段,強制約束品牌供應商不許在即將開業的沈陽中興新一城商場開設專柜。
在沈陽中街上,沈陽中興新一城商場正在積極籌備開業,幫助600余個商業品牌落戶新家。面對即將開業的競爭對手,僅一路之隔的大商集團沈陽新瑪特購物休閑廣場有限公司卻正在干著“拆臺”的行為,他們以口頭的方式,要求所有與大商集團有業務往來的供應商不許落戶在沈陽中興新一城商場,否則將對供應商采取暫停貨款結算和增加5%銷售扣點的懲戒手段。
一路之隔,商戰正酣,當威脅被“兌現”,就已觸碰了法律的底線。在依法治國持續推進的今天,如此“商戰”緣何能持續上演?
“品牌”尊嚴哪去了?
“你們最好別跟沈陽中興新一城合作,否則我們大商集團的每個商場都要增加5%扣點,并停止貨款結算……”一段時間以來,大商集團旗下各大商場內的供應商均收到了類似的威脅。
“我們是弱勢群體,沈陽中興新一城眼瞅著要開業了,按照我們之前的約定,我們是準備開新柜的,柜臺都已經搭好了,但現在大商集團不讓我們跟沈陽中興新一城合作,我們雖然不愿意,但又不敢得罪大商集團,還不知道下一步該怎么辦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商業品牌東北地區代理人無奈地告訴記者,他負責的多個店鋪相繼接到了大商集團旗下各大商場負責人的口頭“通知”,矛頭直指沈陽中興新一城商場,但凡與其合作者,必將受到大商集團的懲罰。
“在各大商場開店,是我們的權利,大商集團這種蠻不講理的威脅確實令我很氣憤,但問題是,我們胳膊擰不過大腿,如果大商集團旗下的遍布全國的所有商場都對我們代理品牌采取懲罰措施,我們損失就慘了。”這位代理人告訴記者,由于堅持在沈陽中興新一城商場內裝修了新柜,大商集團新瑪特鐵西店就“扣押”了他們的貨款,“我們上門去問,他們不給任何說法,就說‘原因你們自己知道’。”
在律師的介入下,大商集團同意在2月5日結清之前“扣押”的貨款。但問題又來了,該代理商供應的鞍山某店也受到了大商集團的“暫停貨款結算”的懲罰,“發票不收,說法還是‘原因你們自己知道’,動輒幾十萬的貨款被‘扣押’,直接影響了我們這些小公司的周轉,這也太欺負人了,我們一點尊嚴都沒有。”這位代理人如是說。
商場如戰場!此次“商戰”影響眾多的商業品牌。采訪中,阿迪達斯品牌在東北地區的供應商沈陽欣妮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姚先生告訴記者,雖然還沒有與中興新一城簽訂入駐合同,但是從2014年12月末開始,大商集團也凍結了其在東北地區四十多家門店總計五百多萬的貨款。姚先生感覺很委屈:“與中興新一城簽約的不是我們公司,結果我們的貨款被凍結了,但是大商集團認為這是阿迪達斯品牌內部的事情,并且最近還通知我們這個問題不解決,將不讓我們的銷售門店繼續營業。”
大商回應稱“不存在”
針對眾多供應商的相同舉報信息,記者采訪了大商集團沈陽新瑪特購物休閑廣場有限公司營銷部部長李振佳。記者針對此次大商集團因供應商與中興新一城簽訂合同,暫停供應商貨款,暫停供應商營業事件提出問題,李部長回應說,中興新一城沒有按時開業,對外聲明是消防沒有審查合格,“每一個供應商都有自主選擇的權利,沈陽市場很大,每天開這么多家商場我們也封殺不過來,你們來問我這個事,我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認為投訴的這種情況不存在。”李部長向記者列舉了沈陽市近一兩年停業的商場,并多次強調一個商場的停業都是市場行為,是經營的問題。“廠商只是想將利益最大化,這是一種惡意的舉報。”
新商場開業遇阻
此次“商戰”的背后,除了供應商受到“傷害”之外,“商戰”另一端的沈陽中興新一城商場也受到了間接的影響。沈陽中興新一城商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關錦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說,中興新一城原計劃在今年1月末正式營業,但目前形勢一波三折,仍有外部因素困擾阻礙。近半個月以來,大商集團調兵遣將,集中人力坐鎮沈陽,逐個品牌約談、威脅,采取凍結貨款、增加5%扣點、撤柜等不同手段,使15%的領軍品牌駐足觀望,中興新一城全新開業受到極大影響。
關錦平表示,商場投資方已表達出對沈陽投資環境的強烈不滿,認為情況十分復雜,未來充滿不確定性,且該情緒已波及到長三角地區的眾多投資商。品牌供應商也對沈陽的經營環境提出嚴重質疑,目前已有品牌因受到威脅對已裝修店鋪進行拆除,很多品牌都認為市場無序、競爭無度,無法正常經營。
中興新一城的法律顧問、遼寧同方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鑫輝認為,大商集團的行為涉嫌濫用其市場規模,合同期內以任意提高約定扣點及凍結貨款等非法手段,限制供應商向其他零售商供貨、提供銷售服務,其行為已嚴重妨礙公平競爭的市場交易秩序,侵害了交易對方的合法權益,嚴重違反《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規范。
一紙改正通知戳破謊言
調查采訪中,多個供應商和沈陽中興新一城的相關負責人均向記者提供了《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改正通知書》〔沈工商經責字(2015)001號〕、《關于抵制中興新一城工作處理品牌通知(大商內部資料)》和《關于中興新一城進駐品牌的情況(大商內部資料)》的文件副本。
記者發現,在這兩份標有“大商內部資料”的文件中均羅列了多個品牌,在后面的“集團意見”一欄中,多數都標注了“全集團漲扣點5%,停款”的字樣。
附在《關于中興新一城進駐品牌的情況(大商內部資料)》后面的“說明”做出如下表述:
在全集團各店的支持和配合下,經過第一輪處理工作推進,部分品牌已停止進駐,但仍有一部分品牌堅持進駐,并開始進場裝修,商品中心赴沈陽實地考察并與沈陽地區集團研究決定,現對第二批品牌采取處理措施。具體措施為:自1月1日起,全集團增加扣點5%、全集團停止貨款(由集團合同業務審查委員會統一在系統中操作執行)。請各店鋪嚴格按照商標品牌明細,將處理辦法明確告知品牌。
附在《關于抵制中興新一城工作處理品牌通知(大商內部資料)》后面的“說明”做出如下表述:
遵循集團思路,同時警告觀望的品牌,商品中心除了堅決處理不能與我集團保持一致的品牌廠家以外,也收集整理了目前態度太消極的品牌清單,并征求了身處第一線的沈陽地區集團意見,現決定對品牌部分廠家在全集團范圍內堅決封殺,全集團解除合作,全集團停止結算,全集團增加扣點等方式。
而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今年1月22日做出的《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改正通知書》〔沈工商經責字(2015)001號〕則徹底戳破了大商集團所謂的“不存在”的謊言。這份《通知書》中明確提出,大商集團沈陽新瑪特購物休閑廣場有限公司采用暫停貨款結算和增加銷售扣點的方式限制供應商向“中興新一城”供貨的行為違反了《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并責令大商集團沈陽新瑪特購物休閑廣場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上述違章行為。
針對此次事件,省工商局公平交易處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供應商濫用優勢地位進行不公平交易損害消費者利益,供應商為排擠、打壓競爭對手,限制零售商其他供應商的商品,損害了消費者購買商品的選擇權,增加消費者的消費成本。依據《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零售商或者供應商違反本辦法規定,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有關部門將責令其改正;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對于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出的《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改正通知書》,多數受訪者均認為,大商集團在接到這則《通知書》后并沒有改正錯誤行為,而最多三萬元的罰款對于大商集團來說也是九牛一毛。
“最高不超三萬”凸顯違法成本過低
針對這起正在進行的“商戰”,本報維權律師團團長、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北京大成(沈陽)律師事務所主任孫長江和本報維權律師團成員、遼寧同格律師事務所律師范書領發表了各自的看法。
兩位律師均表示,大商集團的行為不但違反了《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還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和《合同法》的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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