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代工廠難題:過去3年工作超時不減反增
馬克·帕克當時表示,要在2011財年消除耐克代工企業過度加班現象。但此次發布的報告卻顯示,在過去的2007~2009財年,耐克代工企業工作超時現象不減反增。
根據耐克的標準,周工作時間在60小時以上為過度加班。上述報告透露,在2007財年,耐克代工企業周工作時間在60~72小時的有110家,周工作時間在72小時以上的有27家。依此計算,2007財年過度加班的耐克代工企業數占其全部代工企業的比例超過20%,2008財年這一比例增加到22%,2009財年則進一步增加到24%。
值得留意的是,同期耐克的代工企業總數已經從690家減少到618家,代工企業雇用的工人數量也從2008財年的83.4761萬人減少到2009財年的82.3026萬人。
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東南亞企業正成為耐克的代工廠。僅越南、泰國、印度尼西亞三國的耐克代工企業,已累計達到138家,超過擁有136家代工廠的中國。
誰是最終受害者?
“全球化下資金流動加快,品牌公司覺得,如果現在的代工企業不夠快和便宜,我們很容易就能搬到其他國家。因此代工企業都在斗更快、更平,而工人一定是最終受害者。”于2008年揭露張茵旗下玖龍紙業(02689.HK)違反國家相關勞動法規而備受關注的香港NGO——大學師生監查無良企業行動(SACOM)統籌主任陳慧玲告訴《第一財經日報》。
大學師生監查無良企業行動調查發現,不少國際企業都有與耐克類似的問題。該NGO去年6月調查為蘋果(Apple)生產即將推出市面的新一代蘋果品牌小型筆記本電腦的指定供應商勝華集團發現,其在東莞的萬士達廠要求工人完成高產量指標,一天工時長達13小時,其中5小時為加班。
上述調查報告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6條規定,工作時間一般為8小時工作日、40小時工作周;第41條規定每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多于36小時。萬士達廠已嚴重違反相關法規,去年3月至6月期間,該廠工人平均每月工作達280小時,并以內部管理規則如罰款來變相強迫工人同意加班。
該NGO還發現,勝華集團主要的客戶除了蘋果以外,還有摩托羅拉、諾基亞、三星、聯想、華為等。
該組織去年9月調查迪斯尼位于廣東的代工企業東莞天宇玩具制品有限公司和深圳偉成五金塑膠玩具有限公司發現,兩廠工人普遍每日加班超過3個小時,但因基本工資為900元/月,工人每月收入介于1100~1300元,因此工人們情愿加班以增加收入,但在職工安全設施無保障的情況下,工傷事故頻出。
據陳慧玲介紹,目前勝華集團在東莞萬士達廠的勞工狀況已有明顯改善, 例如,所有過了試用期的工人都有社保, 恢復了績效獎, 罰款也已取消。華特迪斯尼(上海)有限公司也表示,會對工廠工傷事故頻發進行調查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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