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表示禁售IPAD將殃及中國利益
據國內外媒體綜合消息,深圳唯冠起訴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ipad"商標侵權案于今天上午9時在上海浦東新區法院一審開庭。
深圳唯冠方要求蘋果立即停止銷售帶有ipad商標的產品,拆除店面的相關標識,銷毀相關宣傳品以及在媒體上刊文消除影響,賠償訴訟費用一萬元等。
相反,蘋果在法庭辯護稱,唯冠已沒有能力生產或銷售以ipad命名的產品。蘋果辯方律師廣東深大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胡晉南說:“唯冠沒有產品、沒有供應商,唯冠一無所有。而蘋果在華銷售額巨大,粉絲們經常排長隊購買蘋果的產品。如果禁令生效,這不僅將傷害到蘋果產品在華的銷售,并且還將傷及中國的國家利益。”
雙方在舉證質證環節當庭爭論的火藥味很濃烈,法官曾一度提醒雙方要注意控制情緒。原告唯冠方面提出的每一組證據,蘋果均不認可。
原告唯冠方面在舉證的環節提出,他們在2000年就擁有了IPAD商標,并且在這之后一直在生產相關的產品,作為證據,唯冠還特別帶了一個他們的“IPAD”產品出庭,土黃色的紙箱子上有紅色的四個大寫字母IPAD,箱子上描述這個產品是一款“超薄液晶顯示器”。
被告蘋果方面出示的一個證據是涉及到關鍵的ipad商標中國大陸地區的轉讓協議呈批表,有深圳唯冠的負責人楊榮山在這個表上批了“準”字,這個證據其實在前兩天蘋果公司對媒體公開的律師函上也提到的,但是隨后唯冠方面又做出了反駁。
最后,被告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提請法院駁回原告“禁售令”訴訟請求,并中止本案的審理,等待廣東法院另一個相關案件最終判決公布,法院未當場做出決定。
唯冠代理律師——國浩律師集團事務所(Grandall Legal Group)謝湘輝在庭外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雙方正式的庭外協商還未開啟,雙方在會談前首先要提交彼此的提案,他認為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很大。
據悉,蘋果在華分別有5家Apple Store零售店,北京兩家,分別坐落于上海南京東路、上海國金中心、上海香港廣場、北京三里屯、北京西單大悅城。
有分析人士認為,唯冠此次訴訟的被告方——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具體負責上海三家蘋果零售店的運營,而且上海這三家蘋果零售店相比北京蘋果零售店的規模要大一些,如果上海禁售蘋果IPAD,將在華產生不俗的示范意義及鋪墊意義。而此前在廣東惠州法院審理的商標侵權案的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則負責全中國大陸的蘋果銷售業務。
中國部分城市工商部門已下令經銷商停售iPad.,唯冠還曾計劃申請中國海關禁止進口iPad.不過,但中國海關回復稱禁止進口蘋果iPad難度較大。大型電子商務網站中,亞馬遜中國、蘇寧易購、京東商城已將iPad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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