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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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就職情況:
情況說明書
春秋航空***有關負責人:
您好,我是春秋航空**部門普通乘務員,自2008年10月27日被****無故停飛至今,停飛事情經過如下:
2008年10月25日,我所在航班凌晨3點到達公司,由于正門已鎖,我匆忙整理后,從后門離開回家。兩天后,公司***負責人找我談話,質問我是否在10月25日那天凌晨3點回家的時候故意損壞了同時***的私人***轎車,因為當天該轎車***處**側被劃破,并且有人推測是我當天故意所為。我當即否認這種說法,同時要求告知我誰胡亂指認我故意損壞該轎車,并要求拿出事實證據,以事實說話,不要無亂猜測。但公司***負責人至今沒有對我的要求作出任何答復。但該負責人利用公司給與的職權,無故對我實施停飛處罰至今,對此我深表不滿,理由如下:
1、 春秋航空員工有全面的規章制度,對于員工停飛處罰的條件也有嚴格的限制,該***部門經理不按照規章制度辦事,隨意行事權力處罰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同時也是對現行勞動合同法、勞動法等國家強行法的肆意踐踏,是違法違規的行為,對勞動者造成了經濟上的嚴重損害。
2、 對于***的私人***轎車被人損壞的事件,公司***部門經理主觀膩斷,在毫無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就認定是我所為,并要求我對該車的車主***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該部門經理既非國家司法部門法官,又不具備相關法律知識和弄清事實爭相的能力和權力,但該部門經理通過濫用公司賦予的權力,粗暴干涉非勞動相關的糾紛,使本來簡單的事情復雜化,使我和車主、公司矛盾加劇,該部門經理的行為欠缺思考。
望春秋航空***有關負責人能在查清事實,辨明是非的前提下,對此事作出公平合理的處理,維護我最基本的勞動者權利和經濟利益。
說明人:
2008年 11 月 20 日
責任編輯:vi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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