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發文機關、秘密等級、緊急程度、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時間、附注、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等部分組成。
一、發文機關應當寫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主辦機關應當排列在前。
二、秘密公文應當分別標明“絕密”、“機密”、“秘密”及保密期限。
三、緊急文件應當分別標明“特急”、“急件”;緊急電報應當分別標明“特急”、“加急”、“平急”。
四、發文字號,包括機關代字、年份、序號。聯合發文,只標明主辦機關發文字號。
五、上報的公文,應當在首頁注明簽發人姓名。
六、公文標題,應當準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一般應當標明發文機關,并準確標明公文種類;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
七、公文如有附件,應當在正文之后、成文時間之前注明附件順序和名稱。
八、公文除“會議紀要”外,都應當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非法規性文件,由主辦機關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聯合發文機關都應當加蓋印章。
九、成文時間,以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為準;聯合行文,以最后簽發機關領導人的簽發日期為準;電報,以發出日期為準。印發時間,以文件印制的日期為準。
十、文件應當標注主題詞;上報的文件,應當按照上級機關的要求標注主題詞。
十一、“會議紀要”,應當在標題之下、正文之前注明通過日期,“主送單位”標注在主題詞之下。
十二、文字從左至右橫寫、橫排。少數民族文字按其習慣書寫、排版。在民族自治地方,可并用漢字和通用的少數民族文字。
公文格式參照試行的《國家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部機關發文的格式樣式附后。
公文用紙一般為16開型(長260毫米、寬184毫米);也可以采用國際標準A4型(長297毫米、寬210毫米)。左側裝訂。張貼的公文用紙大小,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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