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說話時機很重要
成事不說就是公司或領導已經決定的事情就不要評價,不要給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議,無論你認為這些建議和想法對公司有多大的好處都要堅持不說的原則。但是在公司決定以前一定要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這是你的職責,決定事情是公司領導的事,我們要認識清楚自己的職位和存在價值,不要給出超越職權的建議和想法,否則受到傷害的是你自己和公司。在生活中也是一樣,你太太炒菜,四個菜中只有一個好吃,你吃飯的時候會說那三個不好吃,還是說那一個好吃呢?一
定是說那一個事情已經決定了以后。
遂事不諫是說正在做的事情,也不要去勸諫。如果他是錯的,就讓他錯到底,最后再來總結和檢討。對于企業來講老板和經理每天都在做很多決策,有資料統計顯示,最優秀的決策者也不能保證決策的準確性,正確的決策只占總決策的七成。我們都知道正確的決策要比沒有決策要好,但是企業經常是沒有決策或者是有錯誤的決策。如果比較有錯誤的決策和沒有決策這兩者的時候,就會出現爭議。到底是有錯誤的決策好,還是沒有決策好呢?我認為,沒有決策會導致企業一盤散沙,沒有主心骨,不知道自己發展的方向,是企業的內傷;有錯誤的決策可以使企業損失時間和金錢,是企業的外傷。相比較之下還是暫時損失金錢和時間,也比企業的內傷來得要好。所以我們看到企業中經常有這樣的現象,基層的員工明明知道這事是錯的,但是總部還是要求堅決貫徹執行,基層員工這時可以做的唯一事情就是,堅決執行錯誤的決定!而不是去說,去評論。基層知道事情是錯誤的,難道總部不知道嗎?地球人都知道!但是如果不做,損失的就是總部的權威,如果做下去,只損失金錢和時間而已,以后的正確決策可以賺回來。
既往不咎是已經發生的事情不要去追究。這是說我們要適度地追究責任。不是什么事情都要追究到最后的責任人,才罷休。有些小事情,過分地追究,可能傷害別人的面子和積極性,以后的事情就不好做了。前一段時間,我的一個朋友結婚,在新婚之夜,發現了新娘的一個秘密,到底是說,還是不說呢?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追究還有什么意思呢?就假裝不知道吧!這個原則是針對一些聰明人適用的,你不追究,對方也知道自己錯了,雙方都心知肚明。
但是對于一些沒有自知之明的人,還要經常敲打一下,要追究責任到人,否則對方不能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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