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卸船貨運單證的流轉程序
托運人向代理公司辦理貨物托運手續:
代理公司同意承運后,簽發裝貨單(S/O),并要求托運人將貨物送至指定的裝船地點;
托運人持代理公司簽發的裝貨單和二聯(收貨單)送報關手續。然后,裝貨單和收貨單送交理貨公司;
代理公司根據S/O留底編制裝貨清單(L/L)送船舶;
船上大副根據L/L編制貨物配載圖(C/P)交代理公司分送理貨、裝卸公司等按計劃裝船;
托運人將貨物送碼頭倉庫,期間商檢和海關到港口檢驗、驗關;
貨物裝船后,理貨組長將S/O和收貨單(M/R)交大副核對無誤后,留下S/O,簽發收貨單;
理貨組長將大副簽發的M/R交托運人;
托運人持M/R到代理公司處支付運費(在預付運費情況下)提取提單(B/L);
代理公司審核無誤后,留下M/R,簽發B/L給托運人;
托運人持B/L到議付銀行結匯,議付銀行將B/L郵寄開證銀行。
代理公司編制出口載貨清單(M/F),向海關辦理船舶出口手續,并將M/F交船隨帶;
代理公司根據B/L副本編制出口載貨運費清單(F/M),連同B/L副本送交船公司,并郵寄或交船帶交卸貨港的代理公司;
卸貨港的代理公司接到船舶抵港電報后,通知收貨人船舶到港日期;
收貨人到銀行付清貨款,取回B/L;
卸貨港代理公司根據裝貨港代理公司寄來的貨運單證,編制進口載貨清單等卸貨單據,約定裝卸公司,聯系泊位,做好卸貨準備工作;
卸貨港代理公司辦理船舶進口報關手續;
收貨人向卸貨港代理公司付清應付費用后,以正本提單換取提貨單(D/O);
收貨人持D/O送海關辦理進口報關手續;
收貨人持D/O到碼頭倉庫提取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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