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出差定飯店,定點不如定量
據報道,我國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與上一輪定點飯店相比增加了1000多家。
差旅會議定點管理作為財務管理的一種方式,實現財務創造條件。
定點的目的,是通過統一消費渠道,使消費成本得到下降。但其中有三個問題,一則,定點違背了市場競爭的原則,形成了事實上的壟斷,存在壟斷的一切弊端。二則,定點權的確認和選擇,就是門檻的設置問題。為了分得“公共財政”這塊大蛋糕,各酒店在硬件軟件上的升級,包括“公關”成本,最終還得由公共財政買單;更重要的是,定點剝奪了消費單位選擇的權利,無法選擇“價廉質優”,定點消費有可能成為“霸王消費”。
定點如果僅僅是便于財務管理和核算,不能帶來消費成本的下降,那么定點就不能解決問題。關鍵是定點只解決了消費的場所問題,沒有解決消費的數量和標準。
關于差旅費,國家其實有嚴格的標準。各地有地方細則。但是“每人每天150元”標準本身太低,在現實中被“實報實銷”完全取代。應當說,與定點相比,“定量管理”才是保證出差費規范的有效辦法。只是“量”在哪個水平線比較合適,需要與現實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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