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的常見知識
應收賬款賬戶結構
借方:
借1、應向購貨單位收取的購買商品、材料等賬款;
借2、代墊的包裝費、運雜費;
借3、已沖減壞賬準備而又收回的壞賬損失;
借4、已貼現的承兌匯票,因承兌企業無力支付的票款;
借5、預收工程價款的結算;
借6、其他預收貨款的結算。
借方余額:尚未收回的賬款
貸方:
貸1、收取購買商品、材料等賬款;
貸2、收回代墊的包裝費、運雜費;
貸3、退回的預收賬款;
貸4、企業的應收賬款改用商業承兌匯票結算時;
貸5、收到承兌的商業匯票;
貸6、已轉銷而又收回的壞賬損失。
貸方余額:向有關單位預收款項
應收賬款的計價
應收賬款通常按實際發生額計價入賬。計價時還需要考慮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等因素。
1.商業折扣
應收賬款商業折扣指公司根據市場需求情況或針對不同的客戶,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折扣,商業折扣是企業最常用的促銷方式之一。[2]采用銷量越多、價格越低的促銷策略,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薄利多銷”.商業折扣的特點是:折扣是在實現銷售時同時發生的。它是公司在存在商業折扣銷售方式時確定實際銷售價格的手段。銷售額與折扣額須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都不需要在各自賬上單獨核算。正因為如此,商業折扣對確定應收賬款的計賬金額沒有多大的影響,公司只要按照商品標價減去商業折扣后直接人賬即可。一般情況下,公司只要存在商業折扣,應收賬款的賬務處理按實際售價確定,也就是根據商品標價減去商業折扣后的實際價格來確定入賬金額。
2.現金折扣
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2]對于銷售企業,現金折扣有兩方面的積極意義:縮短收款時間,減少壞賬損失。負作用是減少現金流量。只要有賒銷方式,商品銷售及提供勞務就有可能出現現金折扣。公司為了及時回籠資金,加速資金流轉速度,減少資金的使用成本,一般會和債務人主動聯系,爭取和債務人達成一致協議,鼓勵客戶提前償付貸款。目的是促使付款人早日償付賬款,所以,其實質是應收賬款的減收優惠,是債權人向債務人提供的償債優惠政策,債務人在不同期限內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債務人為獲得這種應收賬款的減收優惠,一般會在優惠期限內支付貨款。現金折扣表示方式通常為“折扣/付款期限”[2],例如“2/10”“1.5/20”,表示買方在1O天內付款可按售價給予2%的折扣、買方在20天內付款可按售價給予1.5%的折扣。在存在現金折扣的情況下,應收賬款的人賬金額有兩種方法:一種是總價法(又稱全額法),一種是凈價法。總價法的核算特點是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按未扣除折扣前的發票金額入賬,在折扣實際發生時,再予以確認,就是說現金折扣只有客戶在折扣期內支付貨款時才能確定。如果客戶沒有在折扣期內支付貨款,那就不能確定為現金折扣。在全額法里,銷售方一般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列入財務費用。凈價法,又稱凈額法,凈價法的核算特點是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按已扣除現金折扣后的凈額入賬,若客戶未享受折扣,則作為沖減財務費用處理。就是說,據以確定應收賬款的人賬價值,這種方法是把客戶取得現金折扣視為正常現象,認為客戶一般都能在應收賬款到期日前付款,而將由于客戶超過折扣期限而多收入的金額,視為提供信貸獲得的收入。
壞賬損失的確定
公司確定壞賬損失時,應遵循財務報告的目標和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具體分析各項應收賬款的特性,金額的大小、信用期限、債務人的信譽和當時的經營情況等。一般來講,公司的應收賬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確認為壞賬損失:①債務人死亡,以其遺產清償后仍無法收回。②債務人破產,以其破產財產清償后仍無法收回。③債務人較長時間未履行其償債義務,并有足夠的證據表明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極小。[3]公司應在當期期末對應收賬款進行全面清查,根據應收賬款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對于有可能產生呆賬或壞賬的應收賬款,公司應當計提壞賬損失。同時,正常的應收賬款也要加強管理,防止產生新的呆賬或壞賬。在確定壞賬準備的比例時,公司應根據以前的經驗,債方單位的實際情況和現金流量等相關信息予以合理估計。應當指出,對已確認為壞賬的應收賬款,并不意味著公司放棄了追索權,一旦重新收回,應及時入賬。總之,企業要發展,必須擴大銷售,就必然會出現賒銷,而賒銷是擴大銷售的根本方法之一,因此企業應收賬款回收風險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財務風險總是并存的。只要我們采取適當的信用政策及有效的管理方法,就能將應收賬款風險降低,達到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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