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新《商標法》基層工商機關應抓好好四項工作
一、加大培訓和宣傳力度,增強全社會商標品牌意識
通過學習培訓讓基層工商干部全面掌握新《商標法》的相關內容,是實施新《商標法》的前提和基礎。為確保學習培訓收到實效,應組織相關法律專家就法律名詞釋義、具體條款法理詳解、相關法律制度闡述等進行權威解讀;制定培訓計劃,開展面向基層、形式多樣的專題培訓活動;通過新舊法條對比研究、案例分析研討等實用性較強的培訓方式,提高一線工商干部的實際應用水平。
營造廣泛宣傳的社會氛圍,是不斷提高社會各界對新《商標法》認知程度的必要手段。建議抓好三項工作:積極向地方黨委、政府宣傳新法,使其了解新《商標法》的亮點和特點,爭取工作支持;積極向企業宣傳新法,引導其理性注冊商標,依法使用商標,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向社會公眾宣傳新法,增強全社會商標意識,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氛圍。
二、推動服務轉型,構建全方位商標服務體系
變過去被動受理咨詢為主動開展宣傳教育。在總結以往開展法律咨詢服務經驗的同時,結合12315“五進”和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主動深入市場主體,進行系統的、全面的法律宣傳和答疑解惑。
轉變行政指導方式。要把行政指導的目標從引導企業打造馳名品牌轉變到指導企業合理使用商標,實現品牌附加值上。通過上門指導、集中座談等形式,及時指導馳名商標企業調整品牌戰略,修改產品包裝和廣告宣傳內容,增強主動應變能力。同時,引導和推動企業建立以確權、用權、維權為核心的商標管理制度和商標保護機制,提高商標運用和應對競爭的能力。
轉變商標監管服務方式。引導企業建立完善商標注冊、使用、許可、轉讓、質押、侵權處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引導建立閑置商標流轉平臺,盤活閑置商標。
三、促進維權提力,加大商標專用權保護力度
基層工商機關要指導和幫助企業嚴格規范商標印刷管理,切實加強商標違法活動源頭治理,有效防范商標侵權;深入開展“雙打”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商標侵權行為;扎實推行流通領域商品進貨商標查驗備案制度和授權經營制度,規范經營秩序;整合執法力量,加強執法協作,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增強商標執法辦案合力;落實企業商標聯絡員制度,建立商標監管社會網絡;引導商標代理機構建立自律制度,嚴查商標代理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四、防范執法風險,提高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水平
新《商標法》加大了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查處力度,同時也加大了案件查處的難度。侵權種類的增加、商標代理組織的代理行為納入監管職能范疇,都對基層執法帶來新的挑戰。這就要求基層工商機關切實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既要積極主動作為,又要依法履職,做到監管和服務“雙輪驅動”,加強指導和規范整治齊頭并進,切實提高日常巡查監管工作水平,創新執法辦案機制,提高行政執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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