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外企因中國商標法的原則陷入困境
當國際企業希望將產品推向中國市場時,往往別無選擇,要么花大錢買回商標,要么為產品注冊新商標,或通過漫長繁瑣的官司爭取權益。
目前澳大利亞著名的紅酒品牌“奔富”,正因其中文商標與中國某商人陷入官司糾紛,后者去年曾贏得與法國某紅酒商的類似訴訟案。專家表示,對尚未熟悉世界最大消費者市場的外企而言,“奔富”和近年來備受關注的許多案例是種告誡,提醒外企將面臨的風險。
許多外企因中國商標法的“先注冊先得”原則而陷入困境。這與美國和許多英聯邦國家不同,申請者在這些國家注冊商標須表明已經或計劃將其用于商業領域。
在華外企也有挑戰的機會。一是證明對方確屬惡意搶注行為,實為敲詐。或是表明該品牌在被對方注冊時已是知名品牌。但在實際操作中,許多企業很難說服法庭。
近來引人注目的商標訴訟案有,即將開始的電動汽車特斯拉的訴訟、輝瑞制藥未能贏得的“偉哥”中文商標爭奪戰……名人也未能“幸免”。
流行歌星賈斯汀·比伯、足球明星C羅等人的名字,都已被中國廠商用作促銷從鞋到農藥的品牌。兩年前,籃球傳奇喬丹曾起訴名為“喬丹體育”的品牌。
事實上,連喬丹兩個兒子的名字也已被中國商家注冊為商標?! 》蓪<艺J為,重新修訂并從今年5月開始生效的中國商標法,會令外企更易保護自己的商標。
亞洲法律顧問斯坦·阿伯拉姆斯則說,相關法律將改善市場環境,但此類爭議或將減少的首要原因是,如今眾多外企已更加了解如何在中國市場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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