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管理方式要實現“三個轉變”
一是由零申報向有稅申報轉變。零申報對稅務機關來講,僅代表納稅人在正常申報,除此沒有實際意義,同時還增加了稅務機關的人力、物力和成本,對小微企業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國家出臺月收入2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等優惠政策,稅務機關何不“扶上馬送一程”,推行有稅申報制度,將納稅申報責任真正交還給納稅人?
納稅人根據納稅義務發生情況自行申報,有納稅義務發生則申報,無納稅義務發生則不申報,減輕無業務或者暫不經營市場主體的納稅費用負擔,改革非正常戶認定制度。
二是由發票控稅向資金流控稅轉變。“以票控稅”為保障財政收入、監控稅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為納稅人供應發票已經成為稅務機關應盡的義務。隨著小公司“一地多照”、“一照多地”現象的日益增多,稅務機關對發票的監管將面臨更為嚴峻的形勢,同時小微企業經營活動“白條交易”占比較高,“以票控稅”也難以奏效。
稅務機關應該轉變監管思路,著手準備向“以資金流控稅”邁進,依托金融網絡,加快推進各類政府信息共享,建立“貨幣—銀行—企業”監控體系,從納稅人的資金流來監控納稅人的稅收流,從根本上實現對企業稅收的有效控管。
三是由垂直征管向網格征管轉變。目前,稅務機關按照垂直管理體系,把分散的稅源逐級征繳上來,這種管理加征管的方式,可以將稅收觸角延伸到“末梢”,但很難觸及征管的邊界。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未延長征管的縱深,但極度擴展了征管邊界,有專家稱,我國城市小規模納稅人的統計已進入“每平方米”。
有效管理稅收,就是要在垂直管理基礎上,借鑒社會管理創新經驗,實行稅收征管的“網格化”。依托城市管理以及數字化平臺,管理轄區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成單元網格,通過加強對單元網格的管理,使被動征管轉變為主動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
與此同時,稅務機關要充分發揮電子稅務局作用,擴大同城通辦業務范圍,進一步簡化涉稅流程,推進對簡單涉稅業務經營者的便捷征管,實行簡易核定、簡易申報、簡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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