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資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方法
原則上說,稅務籌劃可以針對一切稅種,只是不同稅種的稅負彈性大小是不同的,這主要取決于各稅種的不同內在要素:a.稅基;b.稅收扣除;c.稅率;d.稅收優惠。稅基越寬,稅率越高,稅負就越重;或者說稅收扣除越大,稅收優惠越多,稅負就越輕。不難看出,從稅種來說,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的稅負彈性較大,因為不論是稅基的寬窄、稅率的高低、扣除額的大小,還是優惠的多少都有較大的彈性幅度;從行業和企業類型來說,外資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國家照顧、鼓勵發展的一些行業可以獲得較多的優惠政策,籌劃的相對空間也比較大。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應該從稅負彈性較大的稅種———企業所得稅入手,結合納稅籌劃的基本方法和企業的經營規模,對難以轉嫁的所得稅等直接稅,通過合法地選擇取得所得的時點,或是轉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費用最大化,實現免除納稅義務、減少納稅義務,或是遞延納稅義務等的目標。以下我們從不同方面對內資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進行分析。
(1)利用壞帳損失進行稅務籌劃
(2)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進行稅務籌劃
(3)利用折舊年限進行稅務籌劃
(4)利用折舊方法進行稅務籌劃
(5)利用虧損彌補進行稅務籌劃
(6)利用預繳所得稅進行稅務籌劃
(7)利用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進行稅務籌劃
為鼓勵企業加大投資力度,支持企業技術改造,促進產品結構調整和經濟穩定發展,稅法規定,對在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以從企業技術改造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在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中,實行投資抵免的國產設備,企業仍可按原價計提折舊,并按有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從自身經營需要出發,對技術改造項目所需的設備應首選國產設備,以達到減稅效應。
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委托其他單位進行科研試制的費用,不受比例限制計入管理費用在稅前扣除。企業從發展的角度考慮,應加大產品的研發力度,保證研發所需支出。這樣既可使企業推陳出新,在競爭中不斷擴大市場占有率,同時又使企業所得稅支出減少。
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并規定在開辦之日起兩年內免征所得稅。企業在進行投資決策時就應考慮投資企業所在的行業,以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降低企業稅負。
企業利用廢水、廢氣、廢渣等廢棄物為主要原料進行生產的,可在5年內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
新辦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的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免征所得稅3年。
在國家確定的革命根據地、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減征或免征所得稅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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