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洪濤善于團隊協作的刑事律師
2014年12月4日,首個國家憲法日,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毛洪濤律師對外宣布,“全國法律人涉訴124公益熱線(4009699124)正式開通,24小時免費提供法律公益咨詢”。
作為該項公益事務的負責人,毛洪濤表示,這是為獻禮國家憲法日,也是他堅持以團隊協作形式踐行律師社會責任和業務水平的最新嘗試。
有著17年執業經歷的毛洪濤,專注于刑事業務,勤于思考。他說:“獨行快,眾行遠。律師在建設法治國家的道路上,更要擰成一股繩,帶頭和示范團隊協作方式。”
2006年,受韓國人李某家屬委托,毛洪濤擔任涉嫌合同詐騙罪及詐騙罪的李某的辯護人。在委托前的交流中,毛洪濤注意到該案專業性與涉外性相互交織的特點。于是,他從一開始就會同企業融資、公司治理、涉外投資等相關領域的多位律師組成了專業團隊,共同研討案件。經過近4個月的證據分析,終于發現公訴機關的一份證據存在嚴重瑕疵。
毛洪濤以此為切入點,帶領團隊經過數十次會見形成了4萬余字的會見筆錄。此案歷經一審判決李某有罪(未認定詐騙罪,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二審裁定發回重審、重審一審時公訴機關撤訴并依法對李某做出不起訴決定而告終,被羈押3年之久的李某最終重獲自由。
“當時,團隊成員都是各個領域的業務拔尖律師,在韓國和中國兩頭跑。不過,最終為當事人爭取到好的結果,自己也強烈感受到團隊的力量。”毛洪濤說。
正是因為善于團隊協作,多年來,毛洪濤帶領團隊成員承辦了諸多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如某市建國后第一金融大案——高某受賄、挪用公款、非法出具金融票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某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張某受賄案;某市原副市長張某受賄案;孫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等近百起大要案,均取得了較為理想的辯護效果。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毛洪濤也充分發揮團隊的優勢。2010年7月,毛洪濤赴貴州省普定縣參與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他將團隊協作理念運用到了援助工作中,把在貴州的多名志愿者律師組織起來,成立了“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駐貴州省律師援助團。團隊律師同心協力,生活上互相關心,工作中相互支持。
一年中,毛洪濤和援助團成員一起,通過專題講座和法律咨詢的形式,積極開展法制宣傳,還代理了幾十起訴訟案件,擴大了“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的影響力和實際成效。這種援助團模式得到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的充分認可,被司法部作為“貴州模式”在全國宣傳推廣,毛洪濤也被司法部榮記個人二等功。
作為全國律協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及德和律所聯盟刑事業務團隊領隊,毛洪濤認為,只要能夠突出業務,同時發揮全國各地聯盟所的優勢,就能更好地為全國客戶提供專業優質的法律服務。簡言之:“專業和分工基礎上的團隊協作,就是我們的優勢所在。”
毛洪濤最后表示,將繼續以聯盟資源整合為起點,以成員間共同業務培訓、共同業務標準、共同業務研發、共同業務拓展為主要方式,實現聯盟專業法律服務的最大化融合,為客戶提供高質量、全面、專業的一站式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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