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稅收優惠的負面效應
自1994年中國采取了一系列稅制改革措施,這些措施是在本著“統一稅法、公平稅負、簡化稅制、合理分權”的原則下進行的,其核心內容是公平和效率的原則。這里的公平是指不同納稅人之間稅收負擔程度的比較,也是指內資和外資之間的公平。
此外,這種稅負的公平實質上還包括市場競爭條件下平等的稅收待遇以及通過稅收分配達到社會相對平衡,但平時強調的稅收公平指的是橫向公平,即不同納稅人條件相同或納稅能力相同,其稅收負擔也應相等。但中國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法》、《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雖屬同一性質不同適用對象的稅收制度,但在稅收優惠等方面卻相差甚遠,致使內外資企業稅負嚴重不公,為其公平競爭來了一定的阻力,違反了稅制改革欲達到公平稅負的初衷,也使內外資企業失去了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這樣,可使外資企業在建立初期,產品未打開市場之際,可采取低價競爭策略,優先占有市場,而內資企業卻背著沉重的稅負包袱,參與激烈的市場競爭,勢必對其迅速發展起一定的阻礙作用。
當然,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負擔由于要考慮國際平衡等問題。華東理工大學金融學副教授孟磊在接受《國際金融報》采訪時表示,在特定時期,稅收負擔與內資企業的稅收負擔也不能用同一尺度來衡量,即不能用國內企業的稅收負擔水平去統一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負擔。“在財政緊張的今天,更不能用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負擔去統一內資企業的稅收負擔,然而,視二者稅負嚴重不公于不顧,忽略其對經濟的負面影響是決不可取的,所以,二者統一勢在必行”。
長期以來,稅收一直是籌集財政資金的一種最重要的手段。中國國有企業實行“利改稅”后,稅收收入占整個財政收入90%左右。稅收作為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不僅是因其具有強制性、固定性、無償性的特征,能保障國家財政收入,而且,稅收作為調節社會主義生產和流通的經濟杠桿,對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協調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稅收優惠的政策過多,勢必使一定時期的財政收入銳減。同時,由于稅收優惠政策多,稅收征管難度加大,稅收成本會大大提高,這又使財政支出加大。從而也會影響財政支出的主動性和綜合國力的提高。
另外,由于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很復雜,既有若干種類型的免、減稅的優惠措施,又有外方投資者直接投資于先進技術企業或產品出口企業等的再投資退稅的優惠,僅實際執行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就有30%、24%、15%、10%、7.5%、0等多種。再加以前年度虧損彌補問題、盈利年的確定問題、境外所得己納稅款的扣除問題等,給稅收征管帶來了許多麻煩,也提高了稅收成本,若再有些外資企業不依法納稅,虛報一些材料,稅收的征管工作難度更大。
稅收的優惠政策與吸引外資往往是正相關的,沿海經濟開發、開放區,享受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很多,能大量地吸引外資,引進先進技術,使經濟發展更快更繁榮,內地及邊遠地區情況則恰好相反,其發展缺乏生機,使原本就不平衡的地區經濟情況更加惡化,地區性兩極分化更嚴重。中國對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給予大量的、廣泛的稅收優惠,犧牲了一部分稅收收入,其目的是為取得更大的財政、經濟、技術等利益,實現更長遠的經濟目標,這是無可厚非的,取消優惠也并非明智之舉,但決不能為此一味夸大其效能而忽視其目前的負面效應。實踐證明,對外企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應注重實效,優惠要適度。
我們知道,稅收優惠政策只是影響投資環境的一個因素,良好的投資環境除了較低的稅負外,還應包括穩定的政治經濟環境,良好的法律保障及市場容量、勞動力資源、外匯管理、材料供應、服務設施、辦事效率、交通條件、通訊設施等諸多因素。若忽視其他因素,而搞單打一的稅收優惠,決不會收到預期的吸引外資和發展經濟的效果。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