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公文寫作與處理的考點
公文姓“公”,是代表法定的機關與組織的,是機關和組織行使職權、承擔義務、開展公務活動的重要工作。公文具有很強的權威性,是代機關立言,要反應的是機關領導集體的意圖和志愿。是領導機關集體意志的體現,而不是某個人的意志。
因此,在寫作當中,要防止以個人的意見而成為機關的意見,把其體現為公文。在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包括國家機關社會一些企事業單位中,質量并不是特別高,質量差的公文還是常見的,邏輯混亂、詞不達意,有的甚至同國家的相關的法律、法規相違背。如果經常出現這些常識性的錯誤,就會影響到機關的權威性,和機關的聲譽,同時給工作帶來不必要的混亂。
所以,強調公文的撰寫人員,要正確認識到公文寫作的意義和自己肩上的責任,要把握公文寫作的技巧,認真履行職責,寫出高質量的公文。
公文寫作的構成:起草初稿、討論修改、形成送審稿的整個過程。公文寫作是指公文的起草與修改,是撰寫者代表機關立言,體現機關領導意圖和愿望的寫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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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公文主題,選好用好材料。公文的主題就是公文要說明和解決的主要問題,公文的主題往往是經過領導確定或集體研究過的,這同其它的主題不一樣,公文撰寫人員的責任,就是在行文當中,要圍繞已經確定過的主題,怎么樣把確定的主題表現出來,不能夠任意發揮。
觀點正確、情況確實。公文中所反映的問題情況和數據必須準確無誤,提出的這個措施必須切合工作實際,切實可行。
內容涉及的有關部門要經過會商,取得一致意見。起草公文往往都是辦公室秘書來承擔的,但是有時候有許多具體的工作都是由具體的業務部門來承擔,所以存在一個互相溝通、互相協調的問題,公文涉及到的有關部門必須對公文的相關內容進行協商、進行協調,以達到共識,否則就會造成不良的后果。
寫作的時候要始終圍繞一個明確的主題來起草,要做到中心突出,主旨單一,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一文一事”,觀點要明確、要開門見山,對于材料要進行精心的選擇,選好用好材料。
文字表述要簡練,交代問題要清楚。公文寫作要簡練,不能進行任意發揮。交待的問題要清楚,地名、機關名稱要寫清楚,不能濫用省略或者簡稱。對于我們要引用的一些數據,要進行反復的核對,做到準確無誤。在引用公文的時候要注意先引標題,后引發文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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