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遵循注冊原則及申請在先原則
商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品牌”,是商品的生產者或服務的提供者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的一種標記,用來識別不同的生產者。在社會經濟活動中,要使消費者認牌購貨,僅靠商標本身的區別是不夠的,必須通過一定的法律來保護。我國現行《商標法》遵循的是注冊原則及申請在先原則。
他表示,實施商標品牌戰略,發展品牌經濟,是新形勢下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必須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發揮企業作為品牌建設的主體作用。同時,充分尊重市場規律特別是競爭規律,使市場和消費者成為品牌價值的最終裁判者,通過公平競爭實現品牌的優勝劣汰。
據介紹,中國商標申請量已經連續14年位居世界第一,截至今年6月底首次實現了“商標累計申請量、商標累計注冊量、有效商標注冊量”三個超千萬。目前,中國平均每7.5個市場主體擁有一個有效商標。
劉俊臣同時表示,盡管如此,中國商標品牌的發展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全球知名品牌的數量還不多,中國品牌創造經濟效益的能力還不強,中國品牌的國際化程度還不高等。
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俊臣日前在參加第二屆中國-東盟工商論壇時表示,國家商標戰略自2008年實施以來,中國的商標事業實現了較快發展,全社會的商標品牌意識有了大幅提高,商標申請量連年保持快速穩定增長,為中國品牌經濟發展提供了強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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