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賣場不召回可退貨 商家應立即采取公平措施
事件回放
兩歲兒童差點被窗簾拉繩勒死
6月15日,由于窗簾拉繩存在會勒死人的危險,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與瑞典宜家聯合自愿召回336萬個窗簾,其中包括百葉窗、羅馬簾和卷簾。此前,CPSC收到兩份關于兩歲兒童差點被窗簾拉繩勒死的報告。而早在2008年4月4日,一名1歲大的女嬰因為被羅馬簾繩子纏繞而窒息死亡。
CPSC認為,卷簾百葉窗的拉繩收于底部,假如繩子滑落,便有可能套在兒童的脖子上;百葉窗可能由于珠鏈沒有用拉緊裝置固定在墻上或是地板上而導致事故;而羅馬簾的拉繩很有可能纏繞住小孩導致勒死。
記者追蹤
中國賣場不召回可退貨
事件發生后,宜家中國區負責人對外表示,此次召回僅在美國地區,中國、歐洲、日本在內的其他地區都沒有召回。宜家方面的解釋為,北美地區相關行業協會有規定,當產品存在危險時,會要求商家主動召回,因此這次召回屬于宜家一次配合協會的“主動自愿”的行為。但這些窗簾產品本身沒有危險,消費者只要按照說明書正確安裝和使用,就是安全的。像羅馬簾只要安全地安裝,就不會露出簾繩,孩子也碰不到。目前,中國地區也沒有接到類似危害報告。
昨天晚上,記者多次試圖聯系宜家中國區負責人,但截至記者發稿時,這位負責人一直未接電話。而宜家的客服電話則表示,仍有顧慮的消費者可憑小票按原價原付款方式進行退款。對于沒有小票的顧客,則按系統價進行退換。
消協投訴部
商家應立即采取公平措施
昨天,北京市消協投訴部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6月中旬宜家在美宣布召回存在安全隱患的卷簾百葉窗,對中國在售產品卻沒有這樣做,這是不公平的,涉嫌侵犯消費者的安全權。“表面上看似企業已經做出解決的意見,但實際上是對召回的逃避。”市消協投訴部負責人認為,不管消費者是否有顧慮,只要產品潛在的威脅沒有被消除,消費者的安全就無法得到保障。希望企業不要像“擠牙膏”一樣提出解決的意見,不妨大方地站出來對侵權的商品進行召回。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這實質上就是所謂的召回的體現。
中消協律師團邱寶昌律師表示,根據我國的標準該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但質量合格并不代表產品沒有隱患。目前,我國的標準在這一部分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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