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國稅局六措施加強服裝出口管理
一是嚴格規范執法。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實行“誰管理,誰負責”的工作機制,要求管理員切實負起工作責任,保持清醒頭腦,嚴格規范執法,遠離執法風險。
二是建立預警機制。要求企業按月提供已購進的主要原材料送貨驗收清單、進出貨運結算清單、在職員工社保繳納憑單、委托加工合同、受托加工方稅務登記等復印資料及相關生產經營數據統計表,隨時掌握企業生產經營變化。
三是實行分類管理。對自有廠房且經營時間較長的企業要加強稅收宣傳,提高企業納稅遵從度,促其守法經營;對租用廠房、生產設備簡陋、工人流動性大、生產不穩定的企業及新辦企業,要加大管理力度,按月進行評估。
四是從嚴把握發票供應量。對新辦企業的發票供應,要及時下戶調查,按用工、設備等情況正確框算企業生產能力,嚴格發票面額及用量供應。對已有企業要重新進行生產能力核實,及時限制發票供應。
五是加強涉稅評估。對出口量大、稅額大、原材料均屬國內采購的企業,要列入重點關注和檢查的對象。日前,已篩選部分企業做為下一步重點評估對象。
六是加大協查力度。充分發揮協查系統的防偽作用,對企業從虛開發票多發地區取得的進項發票要及時函查,同時,結合物流走向及貨運清單的實際,進一步肅清企業取得虛假發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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