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惹的禍?
從校園走入社會,我沮喪地發現自己竟少學了一項最基本的生活技能,買東西時不會砍價。
那次到商店里看好一雙休閑鞋,我問:“多少錢?”老板說:“280元。”我說:“便宜點吧?”老板笑著說:“那就260元吧,這可夠便宜的了,你跑遍全城也沒有比這價錢更低的!”看我仍有些猶豫,老板雙手一攤說:“我們做點小生意也不容易啊,起早貪黑的,你總不能叫我賠本賣吧?”我聽了也是,立馬就爽快地掏錢走人了。
哼著小曲回到家里,把新鞋讓老媽一瞧,老媽見了竟皺起眉頭問我:“多少錢買的?”當聽說是260元錢時,老媽氣得大喊大叫:“你這個傻丫頭,買鞋也不問一聲,對門小麗買的和這一模一樣的牌子,只花了150元!”我聽了很快就耷拉下驕傲的腦袋。有心去退貨,可一想起店門口“概不退貨”的招牌,我不得不打消了念頭。
唉,誰讓自己天生心軟呢!生活還得繼續,不買東西是不行的,砍價也不是一天兩天能精通的。看來自己一時半會兒還得走“挨宰”的路子。為了不被老媽瞧扁了,我以后買東西回家就謊報“軍情”——100元的皮帶說是20元,80元的茶杯說是15元等等,如此交待,老媽拿著東西翻來覆去地看過后,終于點著頭說:“這還差不多,懂得物有所值了。”
可是那天,我翻箱倒柜找不見一個新買的茶杯,正看電視的老媽問清原委,哈哈一笑:“原來是那個茶杯啊,你表弟上禮拜三來家里一眼看上了,我就讓他拿走了。”“你怎么能隨便把我的茶杯送人呢?”我火山爆發。老媽滿臉不屑地回答:“啥好東西呀,不就15元錢買的嗎?再買一個就是了。再說你表弟也沒白拿你的,他留下了20元錢,說是給你5元跑路費……”
乖乖,那可是我花了80塊錢才買來的!有苦難言的我氣急敗壞地穿好衣服,正準備摔門而出,老媽又大大咧咧地喊住我:“等等,給你40元錢!對門小麗看上你腰上的皮帶了,她同學也想要。你回來時順手買兩條……”我聽了眼前一黑,差點栽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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