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草一日游”夠熱也夠亂
進入冬季,“皮草”市場熱了,許多市民專門趕赴“皮草勝地”遼陽佟二堡。不少旅行社看中了這個機會,紛紛推出了“佟二堡皮草一日游”、“佟二堡皮草購物直通車”等相關線路。然而近日來記者采訪發現,“皮草一日游”夠熱同時也夠亂——部分旅行社不給開發票、簽不簽合同隨心情、價格高低靠嘴磨。
日前,市民劉女士和朋友參加了一個“佟二堡皮草一日游”的團,當時在電話里同導游談好的價格是一人140元。在大約4個小時的車程之后,車上的導游開始挨排收款,劉女士卻發現自己旁邊的兩位游客每人交的是100元。納了悶的劉女士悄悄一打聽,原來是靠軟磨硬泡把價“砍”下來的。而當劉女士晚上回家后,猛然發現自己這趟旅游根本沒有簽任何的旅游合同,也沒有拿到任何的交款憑證。“我一尋思,這要是對方把我們扔在遼陽,或強迫消費什么的,想投訴舉報都沒有任何證據啊。”劉女士感到有些后怕。
昨日記者查詢我市一些媒體和網站發現,眼下類似的“佟二堡皮草一日游”隨處可見。“我們每周二四六發團,基本上每次都差不多滿員。你要想去,提前預約一下吧。”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去佟二堡買皮草的線路是“人滿為患”。記者隨后以游客身份進行了咨詢,對方表示“價格是130元一人,但可以‘商量’”。當記者詢問是否簽合同時,對方說道:“一般不用,但要是你不放心,過來簽一下也行。”
記者又根據“58同城”網站上的一則廣告撥通了另一位導游的電話,她表示:“多數都不簽什么合同的,你要是想簽,那我們可以帶份協議上車,途中直接簽就成。”但對于記者希望開發票的請求,對方卻毫不留情地予以拒絕:“發票什么的開不了。”
記者前后撥打了近10個“皮草一日游”的咨詢電話,發現僅有一家主動表示要簽合同,其他的當記者提起時,態度多是“別人大都不簽,你想簽也行,隨便。”至于旅游費用,八成的旅行社都表示“可以商量”。
對此,市旅游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按相關規定,旅行社必須同游客簽訂旅游合同,大連到遼陽佟二堡的線路則應該簽國內旅游合同。同時,旅行社也必須給游客開具相關收費憑據。“一些游客可能認為這樣的旅游價格便宜,簽不簽合同無關緊要。
但是,從維護游客自身的利益出發,還是要簽訂合同的。”方圓律師事務所的李欣律師提醒,消費者遇到問題沒有約定的憑據就難以得到妥善解決。簽約之前,游客還應了解清楚旅行社方面的相關服務項目,交費后也應索要加蓋旅行社公章的收費憑據。這樣一旦出現問題,游客就可以此為證據向相關部門投訴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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