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買的鞋子被拒絕“三包” 換季購買需謹慎
經常大家都會遇到這種問題,為了換季處理便宜,結果買到的東西不一定用到,而且更為憤怒的是打折處理的拒絕“三包”,所以編者我經常要仔細看,而且一定要試穿。
投訴:打折買的鞋子被拒絕“三包”
昨日,南寧市民李先生打通維權熱線。李先生說,1月3日,他在南寧市某商場的金萊克運動鞋專賣店,以69元的折后價買了一雙運動鞋。穿了一個來月后他發現,鞋面經常曲折的部位出現了裂紋。
李先生拿著鞋子找到該經營店,得到的回復是:鞋面的裂紋是正常現象,而且該鞋子是特價商品,不屬于“三包”范圍。“這明明是質量問題,怎么能說是正常現象呢!”李先生向記者投訴說,他當初買鞋子時,商家還聲稱這鞋子沒什么質量問題呢。李先生希望商家履行“三包”義務。
可以看到,李先生的運動鞋鞋面經常曲折的部位,皮質上確實有一道裂紋。相關的票據上寫著,這雙鞋原價為239元,出廠日期為2009年4月10日。
回應:店員聲稱按“行規”來對待
在該運動鞋專賣店,一名店員說,李先生的運動鞋皮質鞋面出現裂紋,是正常現象;再者,按店里對商品售后服務的承諾,特價商品不享受“三包”。
“不信,你問周邊的一些專賣店,我們對特價商品都不‘三包’的。”這名店員說。記者看到,這雙鞋子的商品質量保證卡上寫明,非“三包”范圍含下列情況:超出“三包”期限的;“處理品”、“等外品”、“折價品”;鞋面正常打皺、鞋底自然磨損三分之二或磨穿的。小票上也寫明,特價商品或人為致損者不屬“三包”范圍。
那么,為什么“折價品”就不能享受“三包”服務呢?對此問題,店員也說不出依據,只稱“附近專賣店幾乎都這么定”。
由于協商不下,李先生和店里一名男店員還發生了口角。
隨后,記者陪同李先生來到了該商場的客服中心。工作人員陳主管受理了李先生的投訴,并對專賣店里的男店員進行口頭批評。陳主管說,鞋子裂紋是正常現象還是質量問題,李先生可以將鞋子送到質監部門進行質量檢測。
提醒:服裝鞋帽尚無“三包”依據
南寧市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工作人員介紹,隨著氣候轉暖,商家以各種促銷手段銷售換季商品。然而,服裝鞋帽類商品的“三包”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在服裝的質量、退換等方面還缺乏依據。
因此,在國家服裝鞋帽類產品“三包”規定不夠完善的情況下,目前對服裝商品的“三包”規定,只能參照廠商的承諾、買賣雙方的約定,或等待質監部門的質量檢測結果。12315中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換季服裝鞋帽時,不要輕易相信商家的口頭宣傳,最好仔細檢查商品的質量,當面驗貨,并且留存相關票據等作為維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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