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紡織污染呼喚政策法規
據全國污染源普查顯示:在39個行業中,印染退漿污水造成的,其中罪魁禍首就是PVA等不潔漿料。從“棉紡織行業與印染行業無PVA上漿示范項目”退漿廢液的測試結果可知,不含PVA坯布退漿廢液的BOD5/COD為0.664,經7~8天可以全部降解,使COD值接近零;而含PVA坯布退漿廢液的BOD5/COD為0.234,經7~8天后,淀粉已全部降解,而其中殘留的PVA卻不能降解。所以說PVA等不潔漿料是印染退漿污水COD高的主要原因。
本人抽樣調查了46個規模以上的織廠,年生產32億米棉布產量達810億米,據估算,用于紡織上漿的PVA將達17萬噸,如果用高性能變性淀粉等量取代17萬噸PVA,總計可減少二氧化碳排量403萬噸/年。
十多年來,業內人士堅持不懈,積極做好環保上漿技術的宣傳與推廣工作。從少用PVA逐步過渡到不用PVA,涌現了部分社會責任意識強的紡織廠,率先全面推行無PVA上漿,成為我國環保上漿的標桿和楷模。從“無PV上漿”優秀產品申報情況看,無PVA上漿后織機效率和下機質量都能保持或高于PVA上漿,且上漿成本明顯降低。國內已有多家漿料公司可以提供取代PVA的漿料產品。雖然漿料公司產品性能存在著差異,但可以取長補短,共同為實現無PVA上漿作出貢獻。目前,紡織行業使用的PVA數量正在減少。
然而,少數漿料企業用含PVA等不潔漿料的組合漿料假冒無PVA漿料,讓紡織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走了回頭路。另外,一些紡織企業,遇到上漿質量波動,不是首先客觀分析原因,而是先恢復使用PVA再說;另一些企業推行無PVA上漿后,看不到直接利益,一旦漿料價格波動便不再堅持,這都是缺乏相關政策支持的結果。
綜上所述,政府出臺不允許使用PVA等不潔漿料上漿的時機已經成熟,這將是對率先全面推行環保上漿企業的最大支持。政府出臺不用PVA的激勵政策已刻不容緩。改變以往先污染后治理和邊污染邊治理的錯誤理念,從抓污染源頭著手,這是政府的決心問題,不是技術問題。
鑒于推行環保上漿對社會效益的巨大貢獻,國家對先行企業給予獎勵是合理的、必要的。通過申報、驗收、評選,可評選出全國環保上漿先進單位,給予適當減免稅收的鼓勵政策。具體減免辦法,可參照高新技術企業的辦法。 通過環境保護稅,限止PVA等不潔漿料的使用,將調動織廠推行環保上漿的積極性,變壓力為動力,許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建議運用稅收政策,對使用不潔漿料征收環境保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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