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賴昌星案偵查順利
昨天,國新辦就海關優(yōu)化監(jiān)管與服務和對外貿易增長情況舉行新聞發(fā)布會。海關總署副署長魯培軍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查證工作,目前偵查工作進展順利。
今年7月23日,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賴昌星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民航班機回國,中加雙方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辦理了有關交接手續(xù)。隨后,我公安機關依法向賴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在內的法定權利。
廈門海關緝私局以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依法對賴昌星執(zhí)行逮捕。魯培軍昨天表示,賴昌星歸案后,海關緝私部門對其涉嫌走私犯罪事實開展了全面的查證工作,目前偵查工作進展順利。案件經(jīng)海關緝私部門依法偵查終結后,將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據(jù)海關總署有關部門負責人此前介紹,自2001年4月專案組撤離廈門以來,共有31名潛逃境外的廈門特大走私案犯罪嫌疑人歸案。
在回答記者有關奢侈品降稅提問時,魯培軍表示,應科學確定某一個時期奢侈品概念和范圍,再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采取哪種稅收政策。他稱,對奢侈品實行高關稅是國際通行做法。但哪些商品屬于奢侈品,是隨經(jīng)濟發(fā)展而不斷變化的。魯培軍表示應該首先科學確定某一個時期奢侈品概念和范圍,再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采取哪種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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