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調整鎳釋放標準 新標準嚴格了10倍
近日,記者從檢驗檢疫部門獲悉,自本月起,歐盟各成員國將對紡織服裝中金屬配件和輔件的鎳含量采用全新標準。和舊標準相比,新標準關于鎳含量的指標嚴格了10倍。走訪中,我市一些紡織服裝企業表示,目前來看此次鎳含量標準的調整對企業的影響還不大,石獅大部分企業可以通過這項標準的考驗。
鎳是最常導致接觸過敏的元素之一。衣物上的金屬鉚釘、按鈕、緊固物、拉鏈及金屬牌及標示物等主要內容在某些與人體有直接和長時間接觸的物品中鎳的存在可能引起人的皮膚過敏,并可能導致過敏反應,這種反應在某些西方人種上面尤其明顯。鑒于以上原因,歐盟提出對鎳金屬在某些物品上的使用應該有所限制。
1994年6月30日歐盟頒布了94/27/EC指令,規定與人體皮膚長期接觸的制品的鎳釋放量必須小于0.5ug/cm2/week。此次歐盟調整了鎳釋放限量,和舊標準相比,新標準關于鎳含量的指標嚴格了10倍。按照歐盟規定,標準發布6個月后生產商和進口商不再允許供應鎳釋放不合格的產品。18個月后,不允許銷售給最終消費者。
歐盟是泉州紡織服裝的主要出口市場。2012年,泉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石獅辦事處共檢驗監管出口歐盟紡織服裝8826萬批、46427.72萬美元。“歐盟調整鎳含量的釋放標準,表明歐洲市場對從國外進口的產品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如果沒有達到檢測標準出現超標,產品有被召回及退貨的風險。
”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此次調整,建議服裝出口企業要加強對服裝中金屬配件及輔件中鎳含量釋放的限量標準的了解,并對有可能含有鎳的服裝輔料和配件供應商提出要求,加強對原輔料采購環節的控制,其次積極調整生產工藝,適當調整產品價格,生產符合相關標準的產品。
與此同時,檢驗檢疫部門也提醒外貿公司、生產廠家和相關機構,嚴格控制自身產品質量,抓緊在過渡期內將樣品按照新標準進行檢測。生產企業應盡快調整工藝,使用不含鎳材料的原料制品;貿易和生產企業則應注意規避過渡期內產品在新標準實施后的貿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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